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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批評家們給小說披上的神秘的外衣,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小說,就變成了幾個很簡單的要素:語言、故事、結構。語言由語法和字詞構成,故事由人物的活動和人物的關係構成,結構則基本上是一種技術。無論多麼高明的作家,無論多麼偉大的小說,也是由這些要素構成,調動著這些要素操作,所謂的作家的風格,也主要透過這三個要素——最主要的是透過語言和故事的要素表現出來,不但表現出作家的作品風格,而且表現出作家的個性特徵。
為什麼我用這樣的語言敘述這樣的故事?因為我的寫作是尋找失去的故鄉,因為我的童年生活的地方就是我的故鄉。作家的故鄉並不僅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童年乃至青年時代生活過的地方。馬爾克斯說作家過了三十歲就像一隻老了的鸚鵡,再也學不會語言,大概也是指的作家與故鄉的關係。作家不是學出來的,寫作的才能如同一顆冬眠在心靈裡的種子,只要有了合適的外部條件就能開花結果,學習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尋找這顆種子的過程,沒有的東西是永遠也找不到的,所以,文學院裡培養的更多是一些懂得如何寫作但永遠也不會寫作的人。人人都有故鄉,但為什麼不能人人都成作家?這個問題應該由上帝來回答。
上帝給了你能夠領略人類感情變遷的心靈,故鄉賦予你故事、賦予你語言,剩下的便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誰也幫不上你的忙。
我終於逼近了問題的核心:小說家與故鄉的關係,更準確地說是:小說家創造的小說與小說家的故鄉的關係。
四、故鄉的制約
十八年前,當我作為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在高密東北鄉貧瘠的土地上辛勤勞作時,我對那塊土地充滿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幹了祖先們的血汗,也正在消耗著我的生命。我們面朝黃土背朝天,比牛馬付出的還要多,得到的卻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淒涼生活。夏天我們在酷熱中煎熬,冬天我們在寒風中顫慄。一切都看厭了,歲月在麻木中流逝著,那些低矮、破舊的草屋,那條幹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鄉親,那些兇狠奸詐的村幹部,那些愚笨驕橫的幹部子弟……當時我曾幻想著,假如有一天,我能幸運地逃離這塊土地,我決不會再回來。所以,當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裝運新兵的卡車時,當那些與我同車的小夥子流著眼淚與送行者告別時,我連頭也沒回。我感到我如一隻飛出了牢籠的鳥。我覺得那兒已經沒有任何值得我留戀的東西了。我希望汽車開得越快、開得越遠越好,最好能開到海角天涯。當汽車停在一個離高密東北鄉只有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