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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會被人看到,沒有等電梯上來,就從樓梯下去了。
一邊走,一邊哭,真是沒有出息,還會這樣哭。從38樓一直走下去,走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哭得連頭痛都發作了。
很久沒有頭痛過了,上次好像還是考研的時候,拼命的做模擬題,一直做到頭痛。
不是,最後一次應該是跟陸與江吵架的時候,我歇斯底里,頭痛欲裂,而他只是冷笑:“你除了愛錢還愛什麼?難道你嫁給我不是為了錢?”
字字誅心,如果是小言或者八點檔連續劇,女主都可以吐出一口鮮血來,可是我只是頭痛欲嘔,幾乎是拼命一樣:“是,我就是愛錢,你要離婚可以,給我錢。”
他沒有摔一張支票到我臉上,讓我滾。
陸與江才不會這麼傻,就算他肯他的律師團也不肯,我們的離婚協議據說由大律師字字斟酌,一群法務精英草擬之後又修改多遍,最後才拿來讓我簽字。
我當時幾乎是身無分文,婚後沒有工作,自然沒有收入,我的一切都是陸與江給的,所以我簽字了。喪權辱國,總還得有權可喪,有國可辱。連割地賠款的地位都沒有,還怎麼可能討價還價。
沒有地方可以去,不知不覺又走到那個小公園裡,我覺得頭更疼了,一個人坐在長椅上。
還好沒有再哭了。
我很討厭自己哭泣的樣子,很醜,很猙獰。
我也沒有漂亮過,當初跟陸與江訂婚後,學院的師姐師妹們都找藉口來實驗室,專程來參觀我,據說參觀完後無一不大失所望:“為什麼陸與江會看上她?”
不漂亮,經常打架,最愛爆粗口,成績只能算混得過去,拼了命才考上一個普研,一點淑女氣質都沒有,跟知性啊高貴啊這種詞就更不沾邊了。!
為什麼鑽石王老五,陸與江他會看上我?
這是個秘密,只有我和陸與江知道。
結婚之初我們還是相處得挺好,他裝模作樣,我也乖乖跟著裝腔作勢,在人前人後,我們都是一對恩愛夫妻。還有雜誌來做專訪,就在我們新買的別墅裡,我作小鳥依人狀挽著他的胳膊讓記者拍照。我還記得那篇報道的題目,叫“這世上最近的幸福”。
讓人起雞皮疙瘩,多可笑。
心知肚明這輩子跟幸福兩個字不沾邊。
坐在長椅上,傻愣愣看著湖水,湖裡種滿了荷花,有一隻癩蛤蟆蹲在荷葉上,如果是隻青蛙,還有可能變成王子,就像仙度瑞拉,其實是伯爵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