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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他們周圍,有蹦跳的大小野兔,偷偷地往來。但是應該有人要問:哪兒是保護苔絲的天使呢?哪兒是她一心信仰。護庇世人的上帝呢?他是不是象那個好挖苦人的提斯比人提斯比人,指預言家以利亞而言。他的事蹟見《舊約。列王紀上》第十七章及《列王紀下》第九章等處。《列王紀上》第十八章第二十七節:"到了正午,以利亞嬉笑他們,說,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也許正說閒話兒呢,也許正追逐獵取呢,也許正旅行呢,再不就是睡著了,喚不醒了。"說的那另一個上帝那樣,正說閒話兒呢?再不正追逐獵取呢?再不正在路上旅行呢?再不睡著了,喚也喚不醒呢?
這樣美麗的一副細肌膩理組織而成的軟明羅,頂到那時,還象遊絲一樣,輕拂立即嫋嫋;還象白雪一般,潔質只呈皚皚。為什麼偏要在那上面,描繪上這樣一種粗俗鄙野的花樣,象它命中註定要受的那樣呢?為什麼往往是在這種情況下,粗野鄙俗的偏把精妙細緻的據為己有呢?為什麼往往是在這種情況下,絕難匹配的男人卻把女人據為己有,或者絕難匹配的女人卻把男人據為己有呢?好幾千年以來分析道理的哲學,都不能把這種事實,按照我們對於事序物理的觀念,給我們解釋明白。我們固然可以承認,現在這場災難裡,也許含有因果報應的成份在內。毫無疑問,苔絲。德伯有些戴盔披甲的祖宗,戰鬥之後,乘興歸來,恣意行樂,曾更無情地把當日農民的女兒們同樣糟蹋過。不過祖宗的罪惡報應到兒孫的身上見《舊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五節:"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悲,直到千代。"這種道德理論,雖然神學家們可以認為滿意,而按普通的人情看,卻不值一笑,所以對於現在這件公案,絕對無補。
在這個偏僻的鄉村裡,苔絲自己家裡的人談論起來,老說那種聽天由命的話;現在正象他們說的那種話那樣:"這是命中註定的。"令人痛心的地方,就在這裡了。我們那位女主角從此以後的身份,和她剛邁出她父母家的門坎。到純瑞脊的養雞場去碰運氣那時候的身份,中間有一條深不可測的社會鴻溝,把它們隔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