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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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半英里。他爬過這麼遠的距離,也許手上拿著一支小手電筒,也許什麼都沒有,只有幾盒火柴,我簡直不願想象,也無法想象,他爬過的地方有多麼骯髒,還有吱吱亂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來跑去,甚至老鼠因為在黑暗中膽子特別大,還會攻擊他。通道中幾乎無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狹小的空隙足以讓他擠過去,在管子介面的地方,或許還得拼命推擠身體才過得去。換作是我,那種幽閉恐懼的氣氛準會讓我瘋掉,但他卻成功逃脫了。
他們在汙水管盡頭找到一些泥腳印子,泥腳印一路指向監獄排放汙水的溪流,搜尋小組在距離那裡兩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經是第二天的事了。
這件事在報上喧騰一時,但在方圓十五英里內,沒有任何人向警局報案說車子被偷或丟了衣服,或看到有人裸體在月光下奔跑,更沒聽見農莊上的狗吠聲。安迪從汙水管爬出來後,就像一縷輕煙似的失去蹤影。
但我敢說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過了三個月後,諾頓典獄長辭職了。我很樂意報告一下,他像只鬥敗的公雞,走起路來一點勁也沒有。他垂頭喪氣地離開了肖申克,就像個有氣無力地到醫務室討藥吃的老囚犯。接替他的是高亞,對諾頓而言,這或許是最冷酷的打擊吧。他回到老家,每個星期日上浸信會教堂做禮拜,他一定常常納悶,安迪到底是怎麼打敗他的。
我可以告訴他,答案在於“單純”。有些人就是有這種本領,典獄長,有些人就是沒有,而且永遠也學不來。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經過;現在我要告訴你我的想法。或許我在細節部分說得不盡正確,不過我敢打賭,就事情的大概應該八九不離十。因為安迪這樣的人會採用的辦法不出這一兩種。每當我思索這件事時,我總會想起那個瘋瘋癲癲的印第安人諾曼登所說的話。諾曼登在與安迪同住八個月後說:“他是好人。我很高興離開那兒。那牢房空氣太壞了,而且很冷。他不讓任何人隨便碰他的東西,那也沒關係。他人很好,從不亂開玩笑,但是空氣太壞了。”可憐的諾曼登,他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知道的時間也更早。安迪足足花了八個月的時間,才設法讓諾曼登轉到其他牢房,恢復單獨監禁。如果不是諾曼登和他同住了八個月,我相信早在尼克松辭職前,安迪就逃之夭夭了。
我相信,安迪是在一九四九年開始他的計劃,不是託我買石錘時,而是託我買麗塔·海華絲的海報時。我告訴過你當時他似乎很著急,一副坐立難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