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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也是可以裝出來的。”對方不依不饒:“真正的抑鬱症往往都是藏在心裡,有很多病人日常生活都很正常,該吃過該喝喝,可檢查下來卻是重度抑鬱。所以明面上的歡聲笑語並不能證明她的精神狀態沒有問題,除非你們能出具當時陸凌蕊的精神檢測證明,證明那個時候她的狀態很好。”
這話說的……當時的陸凌蕊陽光又活潑,正常人誰會專門去測自己有沒有抑鬱症啊。
“……”徐細平表情凝重,沉默幾秒後看向法官:”我請求讓我方人證發言。”
法官點頭:“可以。”
沈唸作為人證出現,她站在那,一邊是笑容燦爛的兩個爛人的老婆和律師,另一邊是徐細平和他旁邊臉色難看的陸凌川。
明明是原告,他們卻一臉陰霾。
徐細平看著沈念,開口:“沈念女士,你作為當年的受害者皆人證,請完整敘述一下當年的事發經過。”
“……好。”沈念恍惚回了神,沒有感情的又一次將當年的事情一點一點說出來。
根據徐細平的指點,沈念懂得了熟重避輕,那些不重要的細節完全直接一句話略過,而對案件有用的那段要著重表達。
她是當事人之一,當年發生了什麼沒人比她更清楚。
“當年兩人雖然醉酒,但理智尚在,酒精只是將兩人心裡的惡魔面放大化且事實做了出來。我可以確定,他們在攔我們的時候是有理智的,如果真的醉的不省人事,應該會趴在地上呼呼大睡亦或者發酒瘋,而不是有目的有理智的一前一後將我和我的好友陸凌蕊圍住,不給我們逃走的機會。”
沈念面無表情地說出這些話。
“……”當年的事,又來了個反轉。
對方律師蹙眉,露出不高興的表情:“沈女士在這裡信口開河,請問是有什麼證據嗎?”
“……”當年陸凌蕊為了早點去見陸凌川,帶著她穿人煙稀少且沒有監控的小巷衚衕,所以沒有其他人證,同樣也沒有監控作為物證。
“如果沒有實質性證據,很抱歉我不能認同沈女士的口頭證言。剛才徐律師也介紹了沈女士的身份,沈女士作為當事人皆受害者之一,且另一位受害者陸女士是閨友身份,兩人感情很好。所以陸女士當年跳樓之後,想必沈女士對我方當事人痛恨至極,在悲傷之餘衍生出憤怒和報復也無可厚非。因為心生怨恨,所以故意說些可有可無的瞎話歪曲事實。”
“所以,若沒有實質性證據,那就很抱歉了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