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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整個荷花村鑼鼓喧天。
開祠拜祖一番後,里正便將昨日獲得異果再賣掉、前前後後的細節都告訴了全村人。
“鳴小子真是個好孩子,他發現異果,便帶村人去摘,還幫忙賣。期間,有兩幫不明身份的人來搶。好傢伙,那些都是江湖人,能飛簷走壁、摘葉傷人哪!我們這群農夫什麼也不會,都嚇傻了!好在,鳴小子身手了得,與那果商的護衛將賊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滾尿流。我們的人被保護得很好,沒有任何傷亡……鳴小子的這份仁義,實屬世間罕見。我在這裡宣佈,他一家人都是我們荷花村的大恩人,誰若與他們過不去,便是與我們全村人都過不去!我這話,大家同不同意?”
“同意、同意!”
眾人的歡呼聲如浪潮滾滾,把頭頂的烏雲都給吼散了。
“因此,我與村裡幾位族老商議,一致決定,將從賣異果中得到的六千兩,分給齊一鳴六百兩。”
“另外,他家孩子的滿月酒,到時大家出物出錢出力,幫他操辦得妥妥當當、體體面面的。”
“好、好、好!”
眾人再度發出驚天的歡呼聲。
“那麼,我再繼續說分錢的事。狗子、海娃等六個後生仔摘果子、挑擔子辛苦了,每人分得五十兩。剩下五千一百兩。村裡的四十戶人家中,有三十戶出了人手去萬藥山,便每戶分一百五十兩。剩下那十戶,每戶分五十兩。待會兒我會公佈名單。這餘下的一百兩,留在村裡的公賬上。”
這下子,眾人的掌聲與歡呼聲都有些稀拉了。
沒出人手的人家,覺得是里正沒通知到,而不是自己不願去,因此不服;而去了的,又覺得自家去的人多,應該多分;也有些對留一百兩在村裡的公賬上產生異議。
所以,前面都好好的,到這裡便發生了歧義。
最後協調後,再有人提出反對,便有里正與幾名族老鎮壓,倒也沒再吭聲了。
總的來說,最後的分配還是公平的。
而且,幾乎是不費吹灰之力,便獲得這一大筆鉅款,所有人都興奮得找不著北。
像在村尾的苦娃,他自幼父母雙亡,還留下一個痴傻的妹妹。他賣掉田地和靠著鄉鄰的施捨,帶著妹妹住在山洞裡,才能艱難過活。
不久前,被分到一塊野豬肉,煮給妹妹吃後,妹妹倒是恢復了正常,可家裡實在是太窮了,柴米油鹽沒有說,妹妹知道羞了,不肯再穿那破破爛爛的衣服,非要他給買一身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