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14(修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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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能者的精神缺陷。
安命猜測,為了防止這種精神缺陷真幹出什麼反社會的事情,乾脆禁止了此類文化的傳播。
只不過隨著時間蔓延,文娛衰竭,估計連法官自己都搞不清楚這段法律的意義。
再聯想一下異能衰竭,官方禁止的現狀,安命模模糊糊摸到了其中的聯絡。
——原來如此。
連思維都被操控,自然不會有來源精神的異能。
這裡沒有文娛,偶爾有一些直播也只是侷限在閤家歡。但是,這種結局真的會讓她們高興嗎?
安命思考完畢,把自己的手指放在自己老舊的鍵盤上。
現在,她也只有最後一個問題了。
xxx的質疑。
距離xxx的推論已經過了一天。
評論從一開始的震撼已經降了下去,現在基本分成兩派,一派認為xxx說的有道理,另外一派則堅定朋友本人的無辜。
有吃瓜的,表示什麼樣都喜聞樂見。
以及從隔壁跑過來提醒她的。
就在這種風口浪尖,準確卡著流量的高峰,她發了新帖。
和她的面無表情不同,筆下的言辭倒是頗為激烈。
【……@xxx
其實你說我不是一次兩次了,但是我也從來沒發表過什麼看法。
畢竟我也不可能招每個人喜歡,可你這麼說,未免有點太過分了吧?
你的依據是什麼,莫須有的推演嗎?
……現在到安全的地方了,這個等等說,總之,我來挨個糾正一下你的問題。
1,我走哪人死哪的問題,有沒有一種可能,規則來臨的現在,本來就到處在死人,我只是找了我經歷的、瞭解的、你們關心的敘述。
2,一切原因都是我的敘述,這個就更荒謬了,一直都是我在寫,自然瞭解途徑在我。你現在看到的還是我的敘述呢……
……懷疑敘述者並不會讓你變聰明。
3,關於最重要的,是不是我殺了二姐的事情。
我為啥要殺她啊?給我自己創造敵人?
你也說了,我殺她,過了零點,就成了怪物來追殺我。退一步講,就算我殺她,難道我找不到一個正常的方法嗎?非要給我自己創造一個強行裝上腦袋飛簷走壁沒有眼球的敵人、我圖啥?
不好意思原諒我語氣有點急,如果你們被鬼趕著跑,回來看見別人說鬼是你殺的,這誰也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