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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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的。”
她道:“你總得給我二十塊錢吧。”
要十塊,說二十,這樣有還價的餘地。
原主賣孩子不對,兩口子買孩子也好不到哪裡去,各打五十大板,自己白白受罪挨疼,可不得要點醫藥費?
又是一番扯皮,最後趙婆子兩口子剜心割肉地拿了八塊錢給她。
這時候賺錢不易,很多大隊一個勞力一天的工分也就幾毛錢,八塊錢不少。
姜琳想想算了,自己也不是真訛錢,不過是憋著火兒順不過氣來。
姜琳拿了錢把暖壺還給趙婆子,也不慌忙離開,還笑道:“我說大嫂子,買賣孩子犯法,你們真想要孩子,找那些養不起的抱養一個,哪裡能買呢?”
趙婆子腳下一個趔趄趕緊扶著炕沿,你他孃的還挺會說,敢情兒你不想賣孩子,來涮我們玩兒呢。
姜琳可不想讓他們在村裡張口閉口說她賣孩子價錢沒談攏吹了黃了的,要儘可能把壞影響降到最低。
趙婆子瞧著她,覺得這女人換了個脾性似的。雖然前後都口口聲聲要錢,也一樣的眉眼,可之前這女人橫眉豎眼的,看著漂亮卻一臉兇相,用鼻孔瞧人最會翻白眼。這會兒雖然也兇,但是眼神兒卻跟自己對著,清冷冷的,帶著一股子壓迫人的勁兒。
難不成磕了腦袋,一下子轉性不捨的賣兒子了?
姜琳也不和兩口子多說什麼,她背起原主放在桌上的布兜就往外走。
離開趙家,她在衚衕左右看了看,一邊傳來孩子們的歡呼聲。
她循聲走過去,卻越走越慢,莫名其妙穿過來,憑空多倆兒子,一來就要賣親兒子,這是多糟糕的環境?幹嘛還回去?
不如找個地方躲起來看看情況?
她腦子裡浮出答案:別想了,鄉下幹活賺工分,離開家門就要介紹信、糧票,沒有這個寸步難行,不只是餓死,還當流竄份子抓起來。
臥槽,這是限制自由啊。
姜琳慢吞吞地走著,捋捋思路消化接收的資訊。等知道這身體的來龍去脈之後,她恨不得一板磚把自己拍回去。
現在是1976年,不過並不是她前世的世界,應該是資訊有出入的平行空間。
她還叫姜琳,生於1954年二月十六,省城下鄉知青。
居然也有一個初戀情人叫卞海濤!!!
下鄉前他想和她一起走後門去紡織廠上班,廠革委會主任家混混兒子早就看上她,非要和她處物件,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