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三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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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的方式離婚,法院將孩子判給了魏玲,本以為擺脫家暴男以後就可以好好生活,誰料這卻是噩夢的開始。
離婚三年時間裡,家暴男一直以各種理由對魏玲進行騷擾。
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擁有孩子的探視權且無法被剝奪,家暴男要求每週都要見到孩子。
喝醉了酒還會上門耍酒瘋。
魏玲不得已向法院提出中止探視,法院予以批准。
然而第二天孩子就失蹤了,被家暴男直接從幼兒園偷偷帶走,魏玲報了警在警方的協助下才找到人。
沒有和家暴男結婚以前,魏玲也有一份不錯的收入,和家暴男結婚五年,離婚三年,八年的時間耗費了她整個青春最好的時間。
離婚之後基本沒有消停過,三天一大鬧五天一小鬧。
魏玲嘗試過帶著孩子離開春城,但是她因為過去八年的時間沒有工作,基本沒有生活收入的來源。
她離婚的事情在整個社群都傳得沸沸揚揚,這個社群裡最不缺的就是老年社會群體,三五個人聚在一起八卦能從早說到晚完全不重樣。
在她們的各種八卦編排之下,魏玲的主動離婚,也成了她們口中調侃的事情。
任何地方都有思想迂腐的人,只是她們這個社群都是原住民的原因,鄰里之間認識了幾十年,沒事幹就喜歡聚在一起各種八卦,有些人未必真的就是思想迂腐,只是為了合群,為了將來有個什麼事別人能搭把手,因此也開始人云亦云。
家暴男可以被美化,受害者魏玲被醜化。
魏玲的每一份工作都被家暴男給攪黃了,漸漸地也就不敢再有地方敢聘用魏玲。
孃家人也為了籠絡鄰里之間的關係,也不想被家暴男纏上,加上魏玲的父母本就重男輕女,對魏玲本就不是很好。魏玲離了婚對他們家來說就是蒙羞。
她的父親一輩子大男子主義,重男輕女,母親一輩子依靠他的父親生存,沒有任何的主見。
當初孃家人都不支援她離婚,為了離婚她和孃家斷了關係,孃家人不會管她。
擁有一份不錯學歷的她,只能在餐廳裡面打雜,為了自己和孩子能夠生存下去。
但是流言蜚語和前夫各種挑事,讓她的生存空間變得很狹窄,女兒也會在學校裡受到其他小朋友的欺負。
閆婷,26歲,內衣模特,在汕市讀大學期間兼職做了內衣模特,用來補貼家用。
期間遭遇了攝影師和工作人員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