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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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麗正好在德國演出,德國的情報機關一看這個女人在巴黎那麼紅,認識那麼多上流社會的人,於是直接就在德國發展她做間諜。一開始給她兩萬法郎,後來據說又給了她很多錢,有人說德國情報機關總共給了她超過二百萬美元的鉅款。瑪塔·哈麗做舞女跳脫衣舞是為了生活,混進上流社會是為了過更好的生活,現在既然有人給這麼多錢,那做間諜也無妨,於是瑪塔·哈麗回到巴黎,為德軍竊取了很多情報。大家知道一戰當中有很多重大戰役,其中德軍和法軍之間的馬恩河戰役就是一戰初期的一場重要戰役。這場戰役中,瑪塔·哈麗竊取了法軍的情報,掌握了法軍突擊的要點,她把這些情報交給了德國人,以至於德國人在重要的地區做了最準確的防守。據說因為她的情報,在這場戰役中多死了幾萬法軍,所以她對法國犯下了滔天罪行,雖然不能叫“法奸”,因為她是荷蘭人,但她確實是間諜。
後來,她又被法國情報機關給發展成了法國間諜,這樣瑪塔·哈麗就當了雙重間諜,她既給德國提供法國的情報,又給法國提供德國的情報。直到有一次她在西班牙巡演的時候,被德國情報機關出賣了,德國情報機關可能是覺得她沒用了,或者發現了她的雙重間諜身份,就準備處罰她。德國人想既然你是雙重間諜,那就讓法國人處死你吧。所以德國人當時就用了一個詭計,德國情報機關明知道電報的電碼能夠被法國和英國破譯,於是他們就發出了一封電報,說有一個重要的間諜叫H21,她現在馬上要回巴黎,錢已經準備好,要支付她一萬五千法郎……這封電報在發出以後立即就被法國情報機關截獲了,這時瑪塔·哈麗也正好接到德國的命令讓她馬上回巴黎。所以這兩件事兒放在一起,法國人才明白原來瑪塔·哈麗仍然是德國的間諜,仍然在執行德國的命令,於是瑪塔·哈麗回到巴黎後馬上就被法國人抓了起來。
其實在瑪塔·哈麗被抓以後,她本來可以申辯,因為她是雙重間諜,她完全可以辯解說我也為法國做了貢獻,等等。但自古紅顏薄命,這永遠就是命,瑪塔·哈麗在審判時正好碰上了一個家庭非常不幸、非常痛恨女人的法國舊式貴族法官。這位法國老貴族法官對她當然早有耳聞,一看這樣的風流女子,就已經非常生氣,再加上他痛恨女人,痛恨間諜,最後瑪塔·哈麗被判處了死刑。關於瑪塔·哈麗的死也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說她臨死前說了一句特別幽默的話,當時有十二個人一起舉槍,在法語裡“franc”是子彈的意思,也是法郎的意思,她最後笑著說:“這是第一次有人願意出十二法郎要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