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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一個新成員,只不過他的身份比較特殊,來自赫赫有名的好學校A中,也不像我們這群混日子的笨蛋,腦瓜子很聰明。
石頭腦子好用,數學成績頂呱呱,語文和英語不行,所以他在A中也大概混箇中等。
他也不上進,我跟菲哥高二的時候,他高一,天天放學就跟著我和菲哥在街上晃,跑前跑後甘心當我們倆的小尾巴,他是真心崇拜我們倆。
那時我和菲哥零花錢不夠用,卻老是嘴饞在外面吃吃喝喝,石頭家裡是開大飯店的,口袋裡的零花錢每天都是鼓鼓的,我們三人吃好喝好以後,我跟菲哥大搖大擺出門,他在後頭買單買得那叫一個“榮幸十足”。
我跟菲哥打架都會捎上這不安分的傢伙,這公子哥平時在家被父母管教地太過嚴厲了,所以在外頭拼起來,就特別反叛,每次打架都像頭傻驢似的衝在最前頭,小胳膊小腿的,膽氣倒是出人意料地大,常常掛彩,打完就滿地打滾喊疼,哎呦哎呦的,讓人哭笑不得。
對這傢伙,我和菲哥都感到有些頭疼,也徹底壞了對A中好學生的一切美好幻想,這傢伙實在是個可笑的矛盾體。
所以我和菲哥為了制服這個毛糙小夥子,跟他約法三章,以後只要我和菲哥其中之一擺出左手食指戳右手掌心的動作時,他就必須消停安靜下來,做不到就不要跟著我們了。
這樣的威懾果然有效,那之後石頭就乖順很多,火氣上來也懂得剋制,只除了那一次。
我看著講臺上書生氣十足的年輕男人,穿著中規中矩,儒雅斯文,這感覺熟悉又陌生,誰又會想到年少輕狂的他滿口髒話,盡做反叛的事,七年時間真的讓我們物是人非,時間對我們都太殘酷了。
我心裡很感慨,當年的小石頭終於長大了,不會再做誰的小尾巴,而如果十七歲的他沒有喜歡上那個有梨渦的小姑娘,我想,今天的他一定還是跟我和菲哥廝混,一口一個親熱的“老大,老大,我們找人打架吧……”。
我鼻子有些酸,掏出手機發了簡訊給菲哥:哥,我碰到我們的小石頭了,他長大了。
簡訊發出去沒多久,我還是留戀地看著講臺上的小石頭,想把七年沒見的時光都補上,緊接著我口袋裡的手機大動,菲哥激動地直接打電話過來了。
不顧宋暢然緊皺的眉頭,我低著腦袋接電話,而電話那頭的菲哥已經激動地不能言語,“亮亮亮亮~你說什麼什麼?你真見到石頭了?石頭回來了?……我cao,你倒是說話啊,急死我了,你讓石頭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