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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裡,說希望我們一輩子都在一起。
自從有了第一次,芳芳便經常約我,彷彿渴了二十多年的人突然看到了水。幸好另外三個老婆都一心在孩子身上,沒空搭理我,不然我會被她們榨乾。
從那以後,再到飯店的時候,兩個孩子叫我姑父我會答應。芳芳家人無奈的接受了這一現實,因為芳芳一心在我身上,他們反對也沒有效果,除了逼芳芳走極端,沒有其他任何作用。
五個老婆到手了,我的心也該收一收了,雖然偶爾還跟韓敏慧和胡娟梅她們一起玩,但每次都是跟芳芳一起。
施丹丹談了幾個月戀愛,突然發來了請柬,她要結婚了。由於宇晨和宇智太小,所以小紅和文秀都沒法親自過去參加,我問到時候隨禮怎麼寫,小紅說各寫各的。
我從廈門飛到長沙,然後坐高鐵到了岳陽,丹丹派了人來高鐵站接我。到了丹丹家裡,丹丹熱情歡迎了我,並且向她家人介紹了我。我拿出一袋錢,然後說:“張小紅一萬。”
“彎弓張嗎?”登記禮簿的人問我。
“是的,大小的小,紅綠燈的紅。”
旁邊有人結婚前開始點起來。
“唐文秀一萬。”我說。
這次他沒問,直接寫對了。
“江志明一萬。”我直接用手機把我名字打給他看。
丹丹畢竟跟小紅和文秀關係那麼好,而且在我家待了那麼長時間,如果不是她家裡逼她,可能她會嫁給我,所以我私下再給了丹丹十萬塊。
丹丹穿上婚紗很漂亮,我希望她幸福,就像小紅和文秀那樣幸福。她老公長得還不錯,在當地開了一家鋁合金門窗店,只要勤勞,一年賺個二三十萬應該是沒問題的。我拍了一些婚禮現場的照片,發給小紅和文秀看。四大美女從此天各一方,也不知道下一次相聚是什麼時候。單身的時候沒有任何牽絆,想去哪裡去哪裡,有了家庭有了孩子就處處掣肘,哪也去不了。好不容易孩子大了,才發現自己已經年紀大了,走一走腳疼,想吃點啥發現吃不動了。
回到廈門以後,我帶著爸媽若蘭,小紅,文秀以及孩子們,還有芳芳一起吃了個飯。飯桌上,我告訴他們我愛他們,希望我們一直快快樂樂的生活著。
若蘭主動提出要搬過去跟爸媽一起住,別墅讓小紅和文秀住著,小紅和文秀不依,都說自己回去跟爸媽一起住。若蘭說我是老大,我的話你們敢不聽,兩人才不敢再說話。若蘭不讓請搬家公司,她說我就是一個很好的壯丁,把我累的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