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敵意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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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一個人需要時間,而且愛得越深,需要的時間也越久。吳姐是聰明人,她自然也知道。之前他看我跟若蘭相愛,覺得我是個好男人,但是現在我背叛了若蘭,我跟吳姐第一次的時候,還沒跟若蘭分手。所以我也算得上是個渣男,不知道在吳姐心目中我還是不是好男人。她沒有趕我走,應該是沒有把我打入渣男那一類,不然她肯定會把我當成垃圾一樣丟的遠遠的,就像易總那樣。我跟她在一起就是為了她的錢,因為我需要錢,媽媽等著這些錢救命。要不是為了錢,她第一次叫我去她家聊天的時候,我就會辭職走人。如果我跟吳姐結了婚,不一定會幸福,因為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而且我心裡會自卑。所以我跟吳姐只能保持這種關係,但是在外面就要說成男女朋友,總不能說我是吳姐包養的小白臉吧,等下吳姐名聲就不好了。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這麼奇怪,你談一百個男朋友別人都不會說什麼,你包養一個小白臉,別人就到處亂說。
如果真的到了談婚論嫁那一步,我也沒有其他選擇,吳姐什麼都好。也正是因為她太好,所以我才不敢有想法,沒人會蠢到跟自己需要仰視的人比身高吧?還真有,當初不就有人為了劉德華要死要活的嗎,但最後肯定是悲劇收場。不要以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你們的社會背景,朋友層次,生活習慣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樣。一開始可能因為愛能夠相互包容,但是時間久了,再小的問題也會爆發出巨大的矛盾。但是決定權不在我,如果吳姐說要跟我結婚,那我就負責回老家把戶口拿過來,跟她去民政局登記。跟她結婚,跟上門女婿沒有區別,到時候肯定在廣州生活,她怎麼會跟我回老家那個窮地方。除非等我們都老了,想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養老,那時候估計她才會跟我回老家。可是那時候回去還有意義嗎,很多親人都不在了,一些小輩也不親。
原本是打算等媽媽情況好轉一些,就轉回老家治療,但是現在不差錢了,所以就決定繼續留在廣州治療。我卡里也存了不少錢了,這都是當初若蘭省吃儉用,幫我存下的。我倒是希望若蘭走的時候把這些錢全部帶走,這樣我心裡會好受一些,畢竟她為我付出了那麼多。然而她沒有,她在決定要離開我的時候,都還在為我考慮。若蘭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離我而去呢,如果真的怕被我媽媽拖累,那麼一開始她就可以不靠近我,何必等媽媽快好的時候離開。肯定是我們出差的時候,吳姐安排露露姐去找了若蘭,怪不得那天下午吳姐叫我一個人出去玩玩。可是現在已經這樣了,還能回去嗎,若蘭既然決定離開,吳姐肯定拿出了讓她非走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