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耿耿餘淮(n8 - n12)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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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時的反抗行為,我都可以試一試,然後像那些給偶像亂點鴛鴦譜的fans一樣朝我爸媽大喊:“求求你們了,在一起吧!”
我甚至沒感到悲傷或者委屈。因為這種沒邊兒的幻想,我興奮得一夜沒睡,胸口波濤激盪。
然而實際情況是,週日的中午飯在我老爸的好脾氣和我的軟性子共同作用下,吃得氣氛溫馨,其樂融融。
那個阿姨比我爸小八歲,在市三院做護士。她長得並不漂亮,打扮卻很得體,聲音富有磁性,笑起來有小梨渦,一看就是個教養良好、脾氣溫順的女人。更重要的是,我爸在她面前,像是換了一個人。
大方,有霸氣,開朗快樂。
“耿耿,吃蝦。”她夾了一隻竹筒蝦,放到我的碗裡。然後,我爸也夾了一隻蝦,放進她兒子的碗裡。
七年前,她丈夫出車禍去世,留下她一個人撫養兩歲的兒子。醫院的工作又累又忙,為了養家,日班夜班從來不挑活,很是辛苦。
我抬頭看坐在我對面的小男孩。他叫林帆,今年三年級,長得白白淨淨的,安靜羞怯得像只小貓,剛見面的時候,在她媽媽催促下紅著臉朝我鞠躬說,姐姐好。
他很喜歡竹筒蝦,卻看著他媽媽的行動,不敢自己夾,恐怕是被囑咐過不能失禮。我把自己那隻也放到他碗裡,笑著說,姐姐不喜歡吃這種蝦,你幫姐姐吃一隻好不好?
然後,我爸和那個阿姨都如釋重負地笑了,好像得到了我的什麼重要首肯一樣。
那一刻,我突然覺得有點兒悲壯。對,就是悲壯。
我爸喜歡她。又或者說,喜歡和她在一起時的他自己,放鬆、愜意,像個當家做主的男人,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而不被指責為窩囊、不上進。
於是,我連最後一點兒幻想都失去了。這不是什麼激將法,因為他的心再也不為我媽激動了。可是他已經等過了,沒有義務再等下去。他是一個父親,卻不只是一個父親,他也有權利幸福。
只是我一直誤以為,他們都會把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
No.10
於是,我終於肯正視現實了。我是單親家庭的孩子,我爸媽的離婚不是鬧著玩兒的。
單親家庭的孩子應該明白,這個世界上,離開誰你都活得下去,因為大家的幸福,並不是繫結在一起的。
於是,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讓那個阿姨和我爸覺得,我是希望他們結婚的。
只有坐在對面的小男孩林帆眨巴眨巴眼睛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