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064. (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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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不振作的權利。誰規定了人遇到逆境就一定要站起來?誰又規定了人一定要走出過去?
她選擇她的,他選擇他的。
目標跟方向不一致,又何必勉強對方一定要如她所願呢?
“那,你還想去嗎?”孟聽雨說,“如果你想去,我就陪你去,如果不想去,也沒關係。”
方以恆看著她,嚥下了無奈,點了點頭,“去吧,來都來了。”
他其實不想去。
這個問題的答案沒有任何意義了,他也不需要了。
只是……
他不想再做讓她失望的事了,無論他喜歡還是不喜歡,他都不會做了。
孟聽雨一陣無奈。
如果她沒有那麼多年的經歷,可能她真的以為他想去,可現在她一眼就能看出,他嘴上說好,眼裡卻在說不。
*
可能是想起了太多從前的種種,方以恆又在她身邊陪伴著,這個晚上,時隔多年以後,她竟然夢到了在她記憶深處最不願意去回憶的往事。
那時候,方以恆遭遇了極大的打擊。
她一次又一次在校外找到他,她紅著眼眶說,方以恆,跟我回去。
他看都沒看她。
他覺得在這裡很好,他可以什麼都不用想。反正也沒人會管他。
當然內心深處,他未嘗不是在考驗她。他希望能有一個人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鬆開他的手,哪怕被他拽下去,也心甘情願地跟他一起在黑暗中給他溫暖。無論他做什麼,她都不會討厭他,無論他多可惡,她也不會放棄他,他渴求她是這樣的人。
孟聽雨果然像他想的那樣,她在遊戲廳裡,在家裡都找過他,她逼著他振作起來。
可那個時候,他仍然覺得不夠,遠遠不夠。
他在揮霍著她的感情。
真正放棄是什麼時候呢?她要翻牆出去找他,卻不小心摔了一跤,手掌破皮,砂礫就在掌心混著血,她渾不在意,終於在遊戲廳找到了他,他正跟一群人在打遊戲,她來了,他都沒有看她一眼。
那一刻,掌心終於傳來了疼痛感,直至四肢百骸。
孟聽雨恍惚地看著這個人,又看了看烏煙瘴氣的網咖大廳,她輕聲道:“方以恆,我走了。”
這次,我真的走了。
從遊戲廳出來到回學校的一段路,她哭得毫無形象可言。
那天分手了,也放手了。
隔壁房間裡,方以恆從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