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戴城往事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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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入混混的行列。
從不良少年,到小混混,到流氓,到大流氓,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真正成為大流氓的人很少,而小混混又是如此的無趣,並不能讓我立志投身其中。天哪,我的故鄉是一個多麼無聊的地方,在這裡,就連做流氓都乏善可陳。
整個初中時代,老師都為我們擔心,這群孩子天天跟暴力打交道,將來長大了,要是國家不打仗,簡直不知道幹什麼好。老師也經常教育我們,少去那種三亂場所,要做個愛學習的文明孩子,躲在家裡看書是最安全的,最好去圖書館借點書啦。我們響應老師的號召,跑到戴城圖書館,那是一幢很老的洋房,年久失修,牆面都酥了,老鼠沿著落水管爬上爬下。我們辦了借閱卡,借了兩本書,《約翰·克里斯朵夫》,我借了上冊,楊一借了下冊。這本書是語文老師讓我們讀的,他說:“不讀《約翰·克里斯朵夫》就不知道什麼是理想。”借到書,我們心裡很得意,覺得自己像個有理想的孩子。剛走到街上,迎面來了一群小混混,看到我們就非常親熱,用手臂夾著我們的脖子,拖到附近的小巷裡,先把我們身上的零錢都抄走了,有一個戴眼鏡的小混混看見我們手裡拿著《約翰·克里斯朵夫》,就把書搶過去,捲起來抽我們的腦殼。我們說,幹嗎打人,錢都給你們了。戴眼鏡的流氓說:“誰讓你們愛看書的?還看《約翰·克里斯朵夫》!你們就欠一頓抽!”我和楊一哭得涕淚橫流,不知道約翰·克里斯朵夫怎麼得罪他了。
那以後,我們再也不去圖書館了。我們躲在家裡,混跡於同樣膽小如鼠的同齡人之中,戰戰兢兢地長出了鬍子和喉結,模仿香港錄影片裡的打鬥動作,隨性地練練肌肉,和小混混結交,混在人堆裡看群毆。後來我們就長大了。
我和楊一經常討論,戴城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後來我們得出一個結論,這是個非常無聊的城市,生活著很多傻逼,一群自以為是的傻逼和一群自以為什麼都不是的傻逼。面對這樣一座城市,唯一的辦法就是離開它,forever,再也不要回來。
書上說,人在十七歲的時候是一個轉折。在此之前,所有的快樂和悲傷都和這個世界沒什麼關係,那都是與生俱來的東西。在此之後,你就會被逐漸折磨成一個傻逼,快樂也好,悲傷也好,都是這個世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你的。
九〇年,我暗戀上一個女孩兒,那年我正好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