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贅婿和真命天子(六)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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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著十幾個紙箱子,回到了昔日的小診所。
當年我被勒令即刻搬走,連搬家的時間都沒有,於是只交還了鑰匙,屋裡的東西就讓房東代我處理了。沒想到推開門,小診所還是當年的模樣,連一根鎮紙的位置都沒變,問診臺上一點灰塵都摸不到,顯然有人定期打掃。當年那個嫌棄我的房東阿姨——如今我知道她是姜菀之的下屬了——等我等了一整夜,卻毫無怨懟的神情,跑前跑後地幫我歸置東西,採買日用品。臨走的時候她還幫我叫了一份牛肉飯,幫我熱好,說:“姑爺你缺什麼就跟我說,我隨叫隨到。”
我說:“我跟菀之已經離婚了,以後別叫我姑爺了。”
阿姨長長地嘆了口氣,安慰我說男子漢大丈夫何患無妻?我笑笑說是啊,沒了姜總,也許老天爺明天就給我送了陳總李總來呢?
阿姨前腳剛走,蟹莊的經理就來了,快到月底了,他按規矩得給我報賬。
我說蟹莊的事情我以後不管了,我現在不算姜家人了。蟹莊經理說姜菀之說的,蟹莊還是歸我經營,有事讓他接著找我。
我倒也沒很意外,我把蟹莊經營得不錯,可對姜菀之來說只是可有可無的雞肋,她不是摳門的人,臨別把蟹莊送我,這是好聚好散的意思。
可沒想到蟹莊經理剛走,姜菀之的財務總監又來了,把姜菀之公司的資產對賬單給了我一份複製,這份複製是整整一個檔案櫃。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姜菀之的公司有那麼大規模,光是讀一遍資產對賬單就得一個下午。我說這東西我拿著不合適吧?財務總監說這也是姜總吩咐的,姜總說這樣分割財產的時候你這邊也會有個數。我說姜菀之難道還要分家產給我?財務總監說:“您跟姜總結婚的時候沒簽婚前協議,離婚之後您會擁有姜總個人和公司的50%財產。”
我覺得這一切都很荒誕,我跟姜菀之結婚的那三年,我雖然捏著一張結婚證,卻只是姜家的管家,活兒歸我幹,床卻上不去,賬戶上雖然有幾個錢,卻也是我自己辛苦賺來的。如今這一離婚,我反倒成了千萬富翁,要錢有錢要生意有生意,雖說我拒絕了蘇珊娜的“好意”,可以我如今的身家,真想再找老婆,也有底氣說崑山的女孩我隨便挑……除了姜菀之。
我把財務總監也給送走了,診所裡忽然靜了下來。人多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