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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打量著這具小女屍,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正常的殭屍,哪怕是之前被我幹翻的羅摩屍園的殭屍,身上總是脫不了那種鬱積的屍臭味。
這是族群特性所致,不是說你後天說改就能改過來的。
哪怕是燎原之地的女魃,身份如此尊貴,依舊免不了身上那股味。
但這小女屍穿著雖然破破爛爛,面板髒兮兮如同在煤堆裡面滾過一樣,但我卻聞不到半點屍臭味。
反倒還有一縷清冷的香味。
若不是羅盤的指標怪異,加上她自我承認,我甚至還以為她是哪裡走丟的小女孩。
外面的天色漸漸暗下來,我知道這不能久留,飛快的說道:“你從棺材裡出來。”
那小女屍很順從的從棺材裡爬了出來。
沒錯,就是爬出來。
她的關節很自由,普通殭屍從棺材裡出來的時候就像是後背安了彈簧一樣,但這小女屍就跟正常人一樣爬上爬下,一點都不像殭屍。
我說:“跟我出來。”
小女屍戰戰兢兢的說:“先生,我從來沒傷過人……”
“您別殺我……”
我還真就猶豫了一下。
哪裡有不殺人的殭屍?
十萬大山裡的白骨夫人,女魃之類的,誰不是滿手鮮血,以活人為食?
別的不說,我哥在守命人手冊裡說的屍魔們,最喜歡的就是活人心臟。
你說不傷人,我信你才怪。
但轉念一想,這小女屍跟正常殭屍不太一樣,她身體沒有生機,卻宛若常人,最主要的是神志清醒,言語有序。
說不得就是一個殭屍裡的異類。
想到這,我的語氣都變得緩和了很多:“沒事,夜行人也不是見了殭屍就要殺的。”
“現在外面天黑了,你跟我出來,咱們聊聊。”
可能是我天生就有一種親和力,這小女屍明亮的眼睛眨巴了幾下,然後翻身從棺材裡抱出來了幾件衣服,一個髒兮兮的布娃娃,還有兩個硬邦邦的饅頭。
饅頭上還缺了一口,看樣子像是小女屍咬的。
這看的我一愣一愣的。
殭屍什麼時候還學會吃饅頭了。
她很仔細的把衣服疊起來,又用一根布條把仔細的綁在身上。
然後拽著布娃娃,用塑膠袋把饅頭裝起來,怯生生的說:“先生,我好了。”
我轉身走出破廟,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