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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集中,大多在同一個院。改鎮沒幾年,都習慣叫鄉政府。有不少幹部,家都住縣裡。在這裡住宿舍,有一個大食堂。
魏童男不是拘留,只是說了解情況。問話不勝其煩,吃住還都不錯。
所長在這好幾年,對他多少有印象。雖然長得大,但性格溫順。老實巴交不惹事,非找不是就是窮。不跟領導一個院,可能早放回去了。
怎麼問?就那點事。地裡發現大人參,採出來稱十六兩。那些商人,價壓的低。治保主任有話,問問價先不要賣。平時都不出門,包好就藏行李裡。突然就不見了,他也挺著急的。早知道這樣,給三萬就賣了。
社會關係簡單,而且沒什麼來往。村裡人瞧不起他,一年也沒倆人去。想查沒地方入手,把馬五賀二抓了。除了民間故事,還是沒有線索。
唯一完整的說法,貌似有點合理。開始靜靜地來,現在悄悄地走。掩蓋了自己痕跡!
馬五賀二則說:“大人參沒走,天天伺候魏童男。”講自己看到的。
派出所覺得他倆,把這當成編輯部。講的故事老套,筆錄都沒法看。經過一番查證,跟失竊案沒關聯。就把人放回去了!
領導問咋樣了?所長據實彙報。聽完雲裡霧裡,這咋結案?再觀察一段吧!
這麼一整,對他也就放鬆了。早上饅頭、稀粥、鹹菜,偶爾還有鹹鴨蛋。中午炒菜燉菜,晚上有時還喝點。雖然沒去宿舍,但騰出間屋子。一晃就一個月,營養跟上都胖了。
其實要說古怪,還真有一點點。只要不找談話,幾乎吃完就睡。後期允許,在院裡溜達。沒去過兩次,好像還挺疲憊。派出所就六個人,管那麼大片地方。都挺忙沒人分析!
都一個月了,村裡派人來找。他還種著人參,今年就能入藥了。要被別人採了,誰來賠這筆錢?有罪沒罪?給個明確說法!
鎮裡也找所長,談他的食宿問題。這小子太能吃,而且專門吃好的。二十多天,吃了七百多。上月飯票,是辦公室出的。這月經費緊張,你們派出所解決。
有傳奇色彩,也沒必要保密。傳播度較高,熱度還不低。這裡住宿的多,隔三差五就回去。自然而然,就傳到縣裡了。
一把手知道後,感覺臉上無光。現在還有這事?
打電話給局長,先聽所長的彙報。之後借開會空閒,跟鎮長交代放人。
“野生山參七八兩,恐怕要長几百年。就是家養的,也不能當年入藥。魏子夫種人參,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