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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他們驗過刀口吻合嗎?”
“不吻合。”靳舟看著卷宗搖了搖頭,“但是不排除你家還有另外一把菜刀。”
“淨放屁,我家就那一把菜刀。”劉永昌似乎越說越氣,“這些警察二話不說就把我抓來,說我十多年前殺了人,證據呢?就那個腳印?”
靳舟又看了看血腳印的圖片,只見黃色的夯土院牆上,有半個右前掌的腳印,應是劉永昌在翻越院牆時,不知道自己踩到了血跡,導致他留下了這個明顯的腳印。
但除此以外,靳舟沒有見到任何死者身邊的腳印照片。
按理來說,如果劉永昌真是兇手,那他應該雙手雙腳都沾上血跡才對,怎麼會就只有右腳?
並且從這個腳印來看,劉永昌離開得非常匆忙,如果他真是預謀殺人,怎麼會把帶血的鞋子踩回了家都沒有發現?
這個案子確實疑點重重,但靳舟從沒接過殺人案,多少有些心裡沒底。
萬一因為他的疏忽,導致劉永昌蒙冤入獄……他不僅沒法跟自己交代,也沒法跟虎子等一眾兄弟交代。
“有的打。”
坐在沙發上的楊時嶼放下厚厚的卷宗,摘下金框眼鏡揉了揉眉心:“警方一直沒有找到兇器。”
“打證據鏈不完整嗎?”靳舟盤腿坐在楊時嶼身旁,眼巴巴地終於等他家法官大人看完了卷宗。
“兇器是定罪的重要環節。”楊時嶼重新戴上眼鏡,偏過腦袋看著靳舟,“如果劉永昌沒有離開,僅憑這些證據,恐怕當年就沒法定他的罪。但他帶著妻子‘潛逃’,反而坐實了他就是兇手。”
“但他離開是有原因的,以及他改名、重新回來,都有正當的理由。”靳舟道。
“所以這個案子有很多疑點。”楊時嶼道,“你現在應該主動接觸檢察官,跟他討論你的想法,最好讓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這是最好的結果。
如果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劉永昌,那他一個月之內就能離開看守所。
但一旦進入庭審程式,那他很可能將在看守所裡耗上一兩年。
“好。”靳舟點了點頭,從楊時嶼手裡拿過卷宗,便要起身去餐桌那邊繼續準備辯護思路。
然而楊時嶼突然拉住他的手腕,打斷了他起身的動作。
“你這幾天,”楊時嶼頓了頓,說道,“注意力全在劉永昌身上。”
“劉哥對我有恩,我一定要幫他。”靳舟說著從楊時嶼手中抽回手腕,頭也不回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