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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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道:「你什麼意思?」
我沒有回答,把他用仿製品替換真品的兩段影片放出來。
隨著時間推移,他的臉色一點點地變暗,最終徹底地灰敗。
鐵證如山,他根本狡辯不了。
欣賞了一會兒他的狼狽,我慢條斯理地開口:「現在,你還覺得報警沒用嗎?」
我繼續補刀:「就你調包的這一千多萬,足夠你進去蹲個十幾年了。」
陳遠愣住,全然不見先前的得意與張揚。
過了一會兒,他的眼睛突然睜大,像是想到什麼。
正當我疑惑不已的時候,他扭過頭,拼命地衝著劉佩她爸大喊:「叔叔,看在佩佩的面子上,你幫我一次,我一定會好好地報答你的!」
劉佩她爸笑了:「小夥子,我又不是做慈善的,你做什麼白日夢呢?」
最後一絲希望破碎,陳遠再也支撐不住,癱坐在地。
這時,幾個警察從大門走進來。
「陳先生,我們接到賀氏集團的報警電話,說你利用職務掉包公司的產品進行售賣,涉案金額高達一千萬元以上。這已經構成職務侵佔罪,請你和我們走一趟。」
陳遠不知道哪來的勇氣。
竟然敢在保鏢和警察交接那一刻,猛地推開他們,拔腿往外跑。
當然,他沒跑掉。
從開始到趴下,全程不過一分鐘。
趁著警察叔叔在場,我又以「侵佔罪」舉報了陳遠他媽和他弟。
他們售賣的傢俱,大部分都是定製的。
整套加起來,差不多兩百萬。
最後,陳遠判了十五年,他媽和他弟一人判了五年。
劉佩她爸估計是怕賀星瀾不高興,就和他家斷了合作,特意把陳遠送他的禮物,翻了三倍價錢送回來。<olstart="28"><li><li><ol>
我的生活恢復平靜。
每天打打工,摸摸魚。
臨近中午,如果賀星瀾不出去談事情,就會喊我上去一起吃午飯。
傍晚下班的時候,我們隔三岔五地會去逛逛超市,買點兒想吃的菜放在冰箱裡。
至於誰煮?
當然是賀星瀾。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我發現自己不知不覺間喜歡上他了。
可他卻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
我想問又不好意思。
月底,公司群裡突然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