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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半部她兩個
妹妹附帶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後也屢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姦,用小刀子
對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槍,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彈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訴法官
是他開槍,判監禁六個月。他實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給錢,改變主張想靠她吃飯,原來
他是為了隱瞞這一點,所以謊話連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為了捉姦坐牢,他說是回家去拿
手槍去打死一個仇人,索蕾妲勸阻奪槍,誤傷手指,驚動警察,手槍沒登記,因此入獄。入
獄期間恐怕她不貞,因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於室,而且這時期關於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
出來就對她說:“我們這次倒已經分開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
話編得面面俱到。
故事與人物個性的發展如同抽繭剝蕉。他寫給兩個小女兒的信——有一個不是他的——
把她們捧成小公主。孩子們也是喜歡他,一個兒子一直情願跟他住在鄉下。索蕾妲姊弟有個
老朋友馬賽羅也說他確是給這些孩子們許多父愛,旁人眼中看來,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
亮,只有丈母孃福南妲賞識他有膽氣。但是他做流氓沒做成,並且失業下鄉孵豆芽,感慨地
說他無論什麼事結果都失敗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愛上了一個賊,漂亮,熱情,但也是因為他比周圍的人氣派大些。是她
最理想的一次戀愛,同居後不再當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鋪,是他們這一夥不久以前
偷過的,這次店主在等著他。他第一個進去,店主第一槍就打中他胸部,同黨逃走了。第二
天她跟著他姑母去領屍,到醫院的太平間,屍身已經被解剖,腦子都掏了出來擱在心口上。
她擁抱著他,發了瘋,一個月人事不知。
據她的九歲養女說:是他去偷東西,被警探包圍,等他出來的時候開槍打死的。她二妹
說得又不同:他無緣無故被捕,裝在囚車裡開走了,過了些天才槍斃,索蕾妲兩次都暈厥過
去了。照這一說,大概是他犯竊案的時候殺過人,所以處死刑。索蕾妲講得最羅曼諦克。她
母親的姨媽本來說她愛扯謊,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實不盡,反正不管是當場打死還是槍決,
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著開膛破肚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