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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聽了楊戈的話,不知道該怎麼說:“從小你就愛賭,就因為你賭,現在我們倆都回不去了。”
“喲喲喲,還奈上我了,你現在可是老鼠掉掉進了米倉裡了,別飽漢不知餓漢飢。”
陳志頭扭朝一邊,並沒有理楊戈。
楊戈瞪大了小三角眼,可眼睛珠子卻看著天花板說道:“就一句話,你到底給、給不給我這個面?”
陳志壓了壓心裡的火說道:“楊戈,你這樣會出事的!”
“我能出、出什麼事?我就不用你操心了。”
楊戈急眼了,一急他又結巴了:“給、給給不給面吧!”
陳志已無語與楊戈溝通了,搖搖頭說:“好吧,你叫你的朋友,到劉隊長那去辦手續吧。”
楊戈臉上瞬間多去轉晴,笑了:“嘿嘿……還是你武爺夠哥們,我就知道,你不會不給我這個面子,那我走、走了。”說完,楊戈一溜煙跑了。
陳志看楊戈走了,喘著粗氣大聲叫道:“來人!”
門衛跑進來:“武爺!什麼事?”
“以後,要是他再來,就說我不在!”
“是!”
陳志心裡想,人教人教不會,事教人一次就長記性。
他拿起電話:“劉隊長,在槍支管理規定中,再增加一條新規定,凡個人需要申請辦理持槍證,使用防身手槍的廳主,要把個身份資訊、照片,家庭住址、直屬親屬擔保證明書,及家庭成員資訊,掌紋和十個指頭的指紋,50萬保證金,全部備案登記,註明;此項規定只適用於經營博彩廳的法人代表。”
陳志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還有,告之申請人,登記資訊5天后,才能領證和配槍,在這5天內,你派人去查清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所填寫的登記內容,是否屬實,核實無誤後,才能發證領槍。另外,一個廳只給一把配槍的名額,必須法人本人親自去警察局辦理,此規定即日生效。”
劉隊長回答道:“明白,馬上就辦!”
陳志估計,這樣一來,這些個廳主,誰都不敢辦證領槍。因為都是一些撈偏門的人,自己在外地做什麼生意,都不願意讓家人和身邊的人知道。
果然,十多天過去了,截止時日期已經快到了,沒有一個人來申請辦理。
可在整個地區,引起了不小的震動,都知道有個叫武爺的人,不好惹!也沒人向總公司,申請要回被強制收走的槍支,爭風頭玩槍的攀比風,就這樣被打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