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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把頭緊緊貼在她手上。
我老婆死了。
我老婆死了!<olstart="12"><li><li><ol>
那晚,我用同一支筆簽了死亡證明和出生證明。
我抱了黃贇一會兒,護士就把孩子帶去育嬰室了。
老丈人在太平間哭,我沉默了很久,最後站起身,往門外走。
「爸,這事兒我一定給您個交代。」
老丈人見我氣勢洶洶,趕緊問我:
「你要去哪?」
「我問過護士了,她們說是有人推了李芳一下,我要去查是誰。」
「你報警啊!交給警察!」
我搖頭。
「這事兒您別管了,等我給您個交代。」
說完我就走了,不管老丈人怎麼喊我,我頭也沒回。
……<olstart="13"><li><li><ol>
我和老丈人只說了一半的實話。
確實是有人推了李芳。
是四個混混。
如果報警的話,那四個混混算不上什麼大罪過,甚至不一定有證據證明是他們做的。
但讓我當這件事沒發生過,那絕不可能。
……
我坐了四年的牢,在裡面認識了很多混社會的人。
我找了幾個以前的獄友,跟他們打聽圈子裡的情況,問問今天有沒有傳出和孕婦有關的訊息。
果真問到一個。
「說是有四個光膀子抽菸紋身的混混光天化日在巷子裡調戲孕婦,結果害得孕婦滑下坡去,事後混混跑了,孕婦好像讓救護車帶走了。」
我問他們那四個混混在哪?叫什麼名字?
他們給了我個酒吧的地址,說在那裡可以找到,又把四個人的名字寫下來。
我走在小巷子裡,在別人的鋁合金房樑上抽了根鋼管出來,然後在大路上打了輛摩的。
摩的司機見我拿著鋼管,起初是不想拉我的,我直接給他塞了張五十的,讓他把我送到酒吧。
等我到了酒吧門口,在門口看見了看場子的人,我把鋼管塞進袖子裡溜進了酒吧。
進酒吧後,我拿出紙條,去吧檯問酒保:
「兄弟,我找人,見過嗎?」
酒保看了眼,指著那邊那桌:
「那四個,摟著波浪頭小姐的那桌就是。」
我扭頭,一桌正好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