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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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計較得失。」
說完,丈母孃把存摺塞進我手裡。
我又一次沉默了。
我終於知道李芳為什麼這麼善解人意了。
她真的生活在一個很好的家庭裡。
我慚愧得紅了鼻子。
「謝謝爸,謝謝媽,我一定孝順你們。」<olstart="19"><li><li><ol>
我從餐館辭職了。
走的那天老闆娘還抹著眼淚跟我說:「小黃啊,真是老天不開眼啊,怎麼光挑善良的人害呢?你以後有什麼難處,你記得來找姐,姐得拉你一把,啊。」
我只能說謝謝。
……
後來我拿著老丈人給我的錢,還有之前劉哥給的錢,湊一起開了間小館子。
賣拌粉、餛飩、蓋澆飯之類的,招牌叫黃記小吃。
館子不大,就十幾個座,現在就我一個人做,丈母孃在家裡幫我帶孩子。
早上五點起床準備,晚上八點關門,一天淨利潤大概在八十塊左右。
也別小看這八十塊,00年工地散工一天才掙30,我一個人能頂兩個半的工地散工,算很不錯了。
一個月林林總總能賺到兩千五,是我原先當廚師工資的三倍。
照這個進度下去,我能攢不少錢。
後面經營了七八個月,因為我用料紮實,生意更好了,現在每個月能掙三千多。
那時候真的幹活有勁。<olstart="20"><li><li><ol>
是在2000年的9月份,第三件壞事來了。
93年那個晚上被我打爆一顆腎的男人,時隔七年,我再次見到了他。
我記得他叫孟偉,他看上去老了不少,胖了不少,剃了個光頭,身上還多了幾道疤。
那天,他一個人進店,看了眼選單,就叫了碗招牌餛飩。
我起初沒認出他。
是給他送餛飩的時候他認出了我。
他當時叫住我:
「誒誒誒,眼熟啊。」
我這時候才認出他,但我低頭不說話。
開小店最重要的就是與人為善,不能鬧事。
「是,好久沒見了,這、這餛飩趁熱,我店裡的招牌。」
誰知道他把餛飩推到一邊。
「老子怕燙,市裡這麼大,又讓老子碰見你,因為你,老子給摘了一顆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