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孫子,找到你的馬腳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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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需要理由嗎?
需要嗎?
需要!
在現代社會,在力量集中到法律二字上,殺人就需要有一個理由了。
需要一個,重量能壓過法律代價的理由!
“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殺人,重度精神病也不行!”
徐嚯又開口道。
精神病是對法沒有敬畏心,看不到代價,在他們的視角,看人不爽殺人是正常的。
而看人不爽,便是他們的理由,他們不敬畏法,理由便輕。
普通人敬畏,那理由就重!
“不管對方是不是普通人,我們現在都要拿他當普通人對待。”
“這孫子殺人必然存在一個目的。”
徐嚯腦海中浮現出一副對照圖,左邊是第一案發現場的水庫,右邊是村落。
“第一案發現場,他殺人的理由可能是因為一個矛盾點,而將屍體的求救放到電臺,也是因為這個所謂的矛盾。”
“而在殺完人後,他的目的便變了。”
“換句話說......”
“他的殺人理由也變了!”
兩起案子如果拋除掉部分因素,完全能當成兩起案子來看。
兇手的思維反差簡直讓人摸不著頭腦!
“什麼理由?”李建業眉頭一皺。
“矛盾又是什麼矛盾?”
兇手不為財,不為色,第二案發現場也非激情殺人。
那到底是為了什麼!?
沒人會莫名其妙殺一個人。
假設,你面前站著一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往日無緣今日無仇,難道會冒著自身生命被判死刑,無人給父母養老善終,妻子成為寡婦,兒子成單親家庭的風險,去殺掉他!?
沒道理的,這裡面的邏輯說不通。
但若是有目的......
不為財不為色不因情緒殺人,那殺一箇中年農婦,又能有什麼好處!?
現場眾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所有人眉頭緊皺,嘆息,深吸氣的聲音不斷在耳邊響起。
這案子......
從表面來看根本看不出任何東西,簡直就是一潭死水,即便你想到了什麼,但任憑你怎麼看都找不到一絲突破口。
他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眾人眉頭緊蹙,就在陷入沉思之時,徐嚯起身了。
“去第二案發現場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