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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字:
政府因应、洪自请解散共进会,取销欢迎国会团,曾许其照办,以靖地方而维大局。三月十三日以前各函电各语意,全是取销欢迎国会团及宋之骗案发生,不干宋之被害事。十三以后应函有“若不去宋”云云,祸机嫌疑,发生于此。即日洪有覆电,有“燬宋酬勋”之说,一日内往来两电,尚有时期请示政府乎?其擅自捏造无疑。十四日应电发令剿捕,杀机实生于此。各电函一贯相承,实有宋案之关系,而政府确无所闻,当宋被刺之日,得交通部报告及路透报,始知其事。[197]
此外,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所藏《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及《亚细亚日报》所登《刺宋案证据之研究》,对“若不去宋”四字的解释从文字到内涵完全相同,均代表政府意思,认为:
文中“若不去宋”四字极当研究。“去”字解法颇多,虽非指定谋杀,然距宋死不远,或者应于此始动杀意。“若不”二字出自应口,是应纯为主动的。如谓政府前有此主使,则此时应何尚有自商口吻。果宋案发生于此,则应为谋杀造意者,难逃主使之罪,而非政府造意主使可证。[198]
今人对“若不去宋”一函的理解,也大体与袁、赵或政府方面的上述解释接近。如廖大伟认为:“此段文字为刺宋意向的第一次明确表露,并及行动经费问题,当为‘宋案’正式起始。”[199]又说:“物证、人证及疑犯武士英预审口供表明,此案系……应桂馨最先动议、直接指使,洪述祖极力怂恿、躲在幕后。”[200]张永则以“若不去宋”一函及“梁山匪魁”一电为据,认为:“这一信一电是宋案最关键的证据。‘若不去宋’说明是应夔丞主动提出了刺宋的阴谋,并且在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已经‘急急进行’,并且‘已发紧急命令’,又说明应夔丞自作主张开始实施暗杀。”由此他得出结论:“刺宋谋划发自上海而非北京,主动者是会党头目应夔丞。”[201]朱怀远也将“若不去宋”一函视为应夔丞“明确提出刺宋计划”的证据,认为“刺宋计划首由应夔丞明确提出”。[202]
然而,国民党方面却不是这样理解的。《民立报》于应夔丞3月13日函后附加按语,将“若不去宋”四字视为“应以除宋之说歆动中央之证据”。[203]徐血儿更进一步认为,“去宋”动机虽然起于应夔丞,但若没有政府同意,不可能演成杀宋惨剧,为此他对赵秉钧及袁世凯两封“勘电”中所云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他说:
观此,则赵之所云云,仍系承认其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