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再廢太子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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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裡面有太多的讓人想不通。
照理說,李賢與天后的關係,應該比李弘好。因為李弘頂撞和批評過她,李賢卻沒有。何況李賢既然被廢,無論武后動機為何,目的都已達到,為什麼還要在軟禁多年之後實施肉體消滅,而且對李賢的兒子(其實也是她的孫子)如此殘忍?難道賢兒真是韓國夫人私生?[21]
不過當真如此,下手就該是明崇儼被殺之日。反正證據真偽並不重要,何不趁熱打鐵?李賢之死又為什麼要拖到三年半以後?只能有一種解釋:武則天首先是政治動物,然後才是女人和母親。私情之於她,從來就不是最重要的。因此這一系列謎團,也只有放到政治背景下才能破譯。
[10]李賢,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廢。
[11]以下所述無另注者,均見兩《唐書》之章懷太子李賢傳。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13]據《舊唐書·高宗紀》,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鳳四年五月壬午。五天之後太子李賢監國。六月辛亥改元調露。
[14]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5]見《舊唐書·韋思謙傳》及所附韋承慶傳。
[16]當時裴炎的職位是黃門侍郎,其實就是門下侍郎。
[17]以上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永隆元年八月條。
[18]據《舊唐書·高宗紀下》,三人兼任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的時間是:薛元超,儀鳳元年(676)三月;高智周,同年六月;裴炎,調露二年(680)四月。但高智周在調露元年(679)罷相。
[19]關於李賢的死期和享年,有不同說法,此據雷家驥《武則天傳》。
[20]見兩《唐書》章懷太子李賢傳所附邠王守禮傳。
[21]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武后雖殘,亦未聞自殺其子,然則謂賢為韓國所生,其事或不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