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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這事兒,趙苗沒張揚。
畢竟,吃官司還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情。
我也有意配合她,沒走漏絲毫風聲。
除非有意在網上搜,否則這場訴訟會像沒發生一樣。
趙苗似乎也知道自己多半會敗訴,現今鉚足了勁兒在網上造勢,將自己的悲慘人設塑造得更立體點,好籠絡住粉絲的心。
不過這也沒什麼,畢竟涉案金額也就九萬塊,趙苗拿得出來。
這段時間,她逃避現實似的,忙著上各類訪談節目和直播。
她的動靜越大,我反而越沉默。
有幾家自媒體想採訪我,說是可以化名。
但其實誰不知道,我現在已經相當於在網際網路裸奔了。
出事兒以來,我沒敢買過快遞。
快遞卻一箱一箱往我家裡寄。
樓道堆不下了,我只好拿進家裡來。
排洩物、刀片、恐怖圖片,什麼都有。
還有長長的警告信,多是站在與趙苗相同的立場上來批鬥我的。
這些我都還能忍,最令人惡寒的,是捎帶詛咒我爸媽。
怪我爸媽只知道生不知道養。
不過,我已經不太憤怒了。
因為我知道,這日子馬上就會結束了。
法院門前,我和趙苗打了個照面。
趙苗有意掩飾緊張,故作輕鬆地撩了撩頭髮。
高階髮油的香味兒往我鼻子裡躥,頗具攻擊性的味道。
「就算你贏了官司,輿論也不會站在你那邊的,趙禾。」
我在她前頭先一步上了樓梯。
輿論站不站我無所謂了。
話語權的天平,倒是時候該往我這邊傾斜了。<olstart="7"><li><li><ol>
「請原告舉證。」
審判長開口。
我方律師向法官點頭致意,在列明其他證據後播放了這段影片資料。
幾乎是在畫面顯現的同時,被告方就提出了質疑——
「監控攝像頭在錄影時當事人是否知情?」
「如果被告不知情的話,是否可以懷疑這份影片屬於侵害被告隱私權的非法證據,進而予以排除適用?」
看來趙苗還不算太笨,至少肯花錢請個律師。
法官看那律師一眼。
「還沒到質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