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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是群租房,但租戶好像都不是常住,可能就是在附近工作的白領,過來睡個午覺什麼的,物業的人說他們不怎麼開火,水電用得也不快,應該不存在安全隱患,所以……臥槽!”
“小心點,這是現場!”
“別毛手毛腳的往裡闖,躲遠點!”
小青年在門口看見這“壯觀”的房間,傻了眼,被同事們砸了一頭數落。
“不存在安全隱患,”陶然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窗外,“房主能試著聯絡上嗎?”
“房、房主在國外,剛打了個電話,是空號,還得再想想別的辦法。”實習生說到這裡想起來了,“哦,對了,陶副,201的車位是佔著的,有一輛SUV!”
交管部門很快調出了那輛車的車主資訊——既不是201室的房主,也不是任何一個和那起案子有關的人,登記的車主是個八竿子也打不著的老頭,除了戶口還在燕城,已經搬到外地好多年了,接到警方電話,老頭先是一肚子莫名其妙,直到聽見警察問起車牌,他這才有點慌。
再一追問,才知道車牌雖然是他的,車卻不是。
老人退休以後去了外地和子女一起生活,這邊的車牌用不著,就乾脆趁著這幾年車牌號不好搖,私下租了出去,每年收點錢,也不麻煩,只要年檢的時候露個面就行,租戶連路費都給他報銷。
“這……是不是得罰款啊?還是扣我駕照?”車牌主人不住地解釋,“警察同志啊,我真沒收多少錢,一年才兩千多,不信我給您看合同……”
“你們違法私自租賃個人車牌,還簽了合同?”陶然聽得十分無言以對,“那和你籤合同的人是誰?”
“哦……是個女的,叫蘇……蘇什麼?哦對,蘇筱嵐!”
陶然結束通話電話,驀地轉身:“從曲桐失蹤當天一直到現在,查這輛車的行車軌跡!”
“陶副隊,這車沒裝GPS和行車記錄儀,只能看路網監控——曲桐家裡收到錄音的前一天,這輛車從南機場高速出過城,隨後拐入燕港高速,兩個小時後下高速上國道,又半個小時,從國道上駛出,拐到了監控範圍之外,第二天原路返回,全程沒有進入過加油站。”
也就是說,這輛車在離開國道後,並沒有走太遠。
“他離開國道時,附近都有什麼?”
“一些自然村……海濱療養院、農家樂、油畫村。”
濱海?
陶然湊近客廳的照片牆,其中一張照片拍得正好是夕陽下波浪衝刷海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