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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露出悲痛的表情,配上他身上的血漬與慘白的臉色更加有說服力。“說來話長,”林肯說,“我曾經是這座福利院的孤兒,韋恩夫婦投資了它……但是後來我被貓頭鷹怪物抓走,成了這些沒人性怪物的受害者,他們告訴我布魯斯是我的哥哥……”
林肯說出自己打好的腹稿。他已經打算繼續在政壇往前走,他必須把哥譚市長的職位拿下來,他勢在必得。因此林肯把自己和韋恩家族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並且,這部分是我贏了。
林肯冰冷地想著。
不管你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小托馬斯·韋恩”,夜梟。這一次,媒體只會記住:
布魯斯·韋恩,是我林肯·馬奇的兄弟。
……
……
採訪的聲音逐漸降低,抱著孩子撤離的母親沒有停下腳步仔細聽。她忙著辨認方位,往人群裡不算擁擠的地方跑去。孩子在她懷裡還算安靜,只睜著懵懂無知的眼睛,看哥譚被燒紅一片的天空。
“媽媽,媽媽,”孩子又說,“你看,天上在發光。”
母親沒有餘裕抬頭去看,她在心裡計算著家庭的損失。不知道這場火災大不大,不知道火焰會不會把家裡所有值錢的傢俱全部燒燬……她手頭剩餘的現金已經不多,還要留著給孩子買明天能吃的麵包。是的,她知道韋恩企業會出資援助受難者,但錢是遠遠不夠的。居住在哥譚,錢是永遠不會夠的。
一個扒手盯上了這位母親的錢包。這個人藏身在避險的人群裡,明明並不是火災的受害者,卻覺得有利可圖。他欺軟怕硬,不敢趁亂做明搶商店或銀行的事,穿梭在哥譚市裡的蝙蝠少女們維持著秩序,但他覺得一位抱孩子的母親是軟柿子,有錢不搶豈不是吃虧?
他迅速快走幾步,用力撞上這位母親的肩膀,一側身的同時已經用兩根手指捏走了錢夾。手到擒來,扒手得意地壓低了帽簷,但他不敢久留,扭頭往旁邊走。
“媽媽!媽媽!”孩子從母親懷裡看到了這一切,大聲叫道:“他偷了你的錢包,媽媽——”
母親的臉色變得蒼白,她憤恨地咬緊了嘴唇,抽出一隻手往懷裡摸:她帶了個小型電擊器。周圍人群哄的一下散開,一輛警車停下,車門開啟,警員們走出來的同時已經摸上了槍,“發生了什麼事?所有人站在原地不許動!”他們喊道。
母親的神色逐漸有點狂亂,她看著周圍所有人,像帶崽的母獅子警惕周圍一切,她害怕其他人意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