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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和財帛都不少,據寺人渠說,能趕上一個國君女兒的標準,可謂給足了面子。
但隨著雙方商議深入,一個問題很快提出來。
樊國嫁女,楚王親迎之時,理應派人從樊國將新婦接過來。可是如今阡陌在楚國,這個親迎,是去樊國還是不去?
連尹、宗伯與媒人商議,都感到事情重大,來請示楚王。
“去,怎可不去。”楚王當即道,“親迎乃六禮之重,若不往樊國迎娶,他人又該說楚人蠻夷不識禮。”
眾人愕然,面面相覷,“那……要將樊姬送去樊國?”
“自當如此。”
“大王令婚事莫拖延,若本月便將樊姬送往樊國,下月便可親迎……”
“何必麻煩。”楚王將一份宋公被弒的奏報放到案上,唇角彎了彎,目光深遠,“既是寡人婚娶,自當誠意十足。下月,寡人與樊姬,親自往樊國一趟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