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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剩十四日,便是我的離開之期。
一夜無眠。
次日清早,我繼續清理東西。
繡得歪歪扭扭的祥雲荷包,是七年前我半夜偷偷為顏煜準備的生辰禮。
帶紅紋的流蘇平安扣,是五年前我去白馬寺三叩九拜為顏煜求來保平安的。
還有紫檀木簪和流銀簪子,都是我精挑細選尋了很久買回來,想送給顏煜卻被他拒收的禮物。
一樣又一樣,全都被他拒之門外。
“沈筱筱,這些東西,顏府的少年顏煜可以收,但我不能。”
“身在東廠,在沒有坐上那個最高位之前,我不允許任何絆腳石的出現。”
當年那個將我捧在手心疼的少年郎,就這樣變成了血雨腥風的冷血劊子手。
我以為他是在蟄伏隱忍,但卻一次又一次看著他將所有的溫柔都給了杜月菱。
粉色的荷花手帕,鴛鴦戲水的香囊……
他曾視為絆腳石的女子贈物,都被視若珍寶的隨身攜帶。
什麼是愛,什麼是施捨的憐惜,我早該明白的。
我將所有東西全都清理好,一併丟了出去。
連同心底那個少年郎,一起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