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察交給他的那部手機了。
宋遠霖走到床頭,給手機充上電。
一開機,一個電話打了進來。
「請問是路小姐嗎?」
宋遠霖愣了一下,半晌才淡淡開口:「和我說就行。」
對方有些遲疑,但似乎很著急。
「是這樣的,阿秋感染了貓瘟,路小姐就把它放在我們醫院治療。但是一個月了,阿秋病好了,路小姐也沒有來接。請問您能聯絡到她嗎?」
阿秋是我從外面撿回來的貓。
一開始,宋遠霖並不同意我養它。
把貓偷偷抱回來時,他正在書房看檔案。
我特意熱了牛奶「賄賂」他,結果人家頭也沒抬就說:
「路楊,這個家裡只能有一個畜生。要麼你,要麼它。」
我只能每天帶著水和糧,偷偷餵養阿秋。
好在季晴脾氣暴躁,得知我的存在後上門找茬。
推搡之間,我摔下了樓梯。
鮮血沿著腿側留下來,染紅了素白的衣裙。
那是我和宋遠霖的第一個孩子。
醒來時他什麼也沒說。
第二天,阿秋就出現在了家裡。
我知道,這已經是宋總難得的道歉。
在我們相愛相殺的四年裡,陪在我身邊的只有阿秋。
宋遠霖偶爾也會逗逗它。
只不過一旦看見我在場,臉就變得比貓還快。
「路楊,抱著你的小畜生滾出去。」
想到這,我有點難受。
我的阿秋。
我死了,誰來照顧你呢?
不過問題很快有了答案。
宋遠霖打了個電話,讓袁秘書把阿秋接回了家。
季晴知道阿秋是我的貓。
她本來就不太喜歡我,伸手去抓貓的時候,又被貓咬了一下,便哭著鬧著讓人把阿秋送走。
可這次,宋遠霖竟然沒有哄她。
他冷冷看了季晴幾秒,就抬腿去臥室收拾了幾件衣物。
「貓我帶走,這裡你願意住就住著,不願意住就滾。」
季晴從沒見過他這個模樣,冷漠疏離得好似一塊冰坨。
一時間人都傻了,愣在原地不敢說話。
就這樣,宋遠霖又抱著貓回了我家。
他聯絡上房東,交了半年的房費,大有長住的意思。
我著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