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什麼小孩不願意跟他玩?媽的,他那智障兒子都二十多歲了啊!」
「啊?」我才知道,原來並不是智障兒童。
而是一個可怕的,智障青年。
就是他打你,你只能跑。
因為他打死你,他還不用判死刑。
5
回到刑偵隊裡,老徐馬上佈置了幾個任務:
第一,把張振通的兒子張興義抓回來。
第二,馬上查一查有誰家還走丟了孩子,著裝為粉色上衣,藍色牛仔褲。
第三,分出人手來繼續找羅香蘭的蹤跡。
其中,只有第一項,能輕而易舉地完成。
但是,張興義這個人,他就是一個徹頭徹腦的傻子,說話都不利索。
我們跟他待了好一陣子,什麼手段都使上了,愣是什麼都問不出來。
他就只會呵呵傻笑,嘴裡說著亂七八糟的胡話:
「噠噠噠,咻咻咻。」
「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走,走,揪揪,揪揪……」
……
分析了半天,也分析不出他想表達什麼。
很氣人。
於是,我們只能繼續找張振通。
但這次不一樣,我們一開局,就直接放了大招。
「你兒子已經到案,現在還在刑偵隊,也供述了不少事情。現在該你說了,但凡說得跟他有一點不同,不僅你要完,他也得玩完。」
張振通瞬間就慌了。
他開始口不擇言地求我們放過他兒子,說著說著眼眶都紅了。
就算生出來的是個傻子,但眼前這個人,卻仍然愛他。
因為,他是個父親。
訴說完情緒之後,他再一次招供了。
在他此前所供述的證詞裡面,後半段都是事實——
也就是他如何分屍,烹飪,投餵這些。
但是前半段,他誘拐女孩,強暴,殺害等等。
都是假的。
因為他想替兒子,把罪責全都扛下來。
但其實,張振通知道得也不多。
因為案發當日,他回到家的時候,兒子張興義跟那具屍體,已經在家中的大廳裡了。
十歲小女孩的屍體,臉被砸壞了,認不出容貌。
當時張振通就徹底懵了。
他打罵兒子,質問他到底發生什麼事,但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