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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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注:
1、上章的通家之好大家理解錯啦,不是出櫃,是說兩家人感情好,建立世jiāo,唐大人父母雙亡,就可以代表唐家了。
2、關於在明朝娶公主的事情,貌似我曾經在天下里八過明朝公主的慘,有些盆友覺得清朝公主要外嫁更慘,其實還真是五十步和一百步,區別不大,反正在明清別當公主,就是辣麼慘。從法例上來確定娶了公主之後本人不能當官,家裡近親也不能當官的的,就是《問刑條例》,而《問刑條例》,就是大家都稱讚的明君明孝宗在位期間制定的。這個條例本意是好的,防止公主駙馬和親戚gān政,不過這樣一來,就沒人願意娶公主了,娶公主的都是些bào發戶,為了增加身份地位的,就拿錢賄賂宦官,所以明朝公主是很不值錢的,只要你有錢,不管是病癆鬼也好不能人道也好,就可以娶個公主或宗室女回家玩玩,順便跟子孫後代炫耀→_→
【第三卷:東宮案】
第31章
一行人疾馳而來,夜風迎面刮過,衣袍獵獵作響。
這個時辰,宮門早就落了鎖,但西廠奉的是皇命,誰也不敢攔著,軍士檢視了一下番子們的腰牌便即刻放行,對於唐泛,則多盤問了幾句,不過帶唐泛入宮的那人開口閉口都是汪公公說,整得那幾個禁衛軍臉色大變,最後揮揮手,趕緊讓他們進去。
入了宮門則要下馬,這是鐵律,沒有誰能違反,那些內閣閣老,顧命大臣,頂多就是一頂小轎抬行,像汪直尚銘這等權宦進了宮,尚且沒有那等特殊待遇,全都要下馬步行,唐泛他們自然更加不可能例外。
只是帶唐泛進來的那些內廠番子著急得很,腳下步履飛快,他們是武夫,唐泛跟了一陣便有些跟不上,氣喘吁吁地,為首那人心裡著急,忍不住讓左右手下挾住唐泛兩邊肩膀和手臂,將人給半抬起來,快步往前走,這下好了,唐泛自己還不用使力,雙腳只有腳尖跟著在青石板上踩,像瞬間學會了輕功似的。
他也樂得輕鬆,嘴裡還會說好聽話:“在下體力不濟,拖累了諸位,倒讓諸位費心了!”
紫禁城中一片黑暗,遠遠的只有前方一些宮殿裡還亮著微弱的燭火,除此之外就是偶爾路過執勤的兵士手中提著的燈籠,以及他們這一行人手中賴以照明的幾個燈籠。
皇帝固然富有四海,但若是讓這偌大宮城處處明亮,燈火通明,那也是一筆巨大的開銷,根本承擔不起,唐泛倒還沒見過晚上的紫禁城,反正現在又不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