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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洞塌了,兩個人全埋在裡面,張和就這樣一夜之間痛失雙親,家裡就只剩下一個哥哥。
從那之後他就很抗拒有人在他面前開父母的玩笑,就連國罵他都聽不得,只要讓他聽見,少不了幹一頓架。
因此,對這個理由我沒有深究,只是認真地和他確認了一下檢察院提供的筆錄卷宗是否有誤。
在得到張和「無誤」的答覆後,我又問他警方在記錄證詞的時候,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或者疲勞審訊的情況。
張和答覆
「沒有。」
他的回應無疑更打擊了我的信心。
我為張和做減刑辯護,但眼下我看不到減刑的希望,只能按照原計劃對張和說。
「我打算請你的同學來做人證,表明你家庭困難,生活窘迫,為人正派,也許能為減刑起到一點作用。」
張和點頭。
最後,我拿出被害人孫華的屍檢報告,交到張和麵前,說:
「孫華的骨架、肌肉,存在嚴重勞損,關節腱鞘炎,胃潰瘍,透過病理切片檢查出了他有呼吸系統癌症病灶,已經是中晚期。」
我把屍檢報告遞到張和麵前,彷彿希望以此譴責張和,好喚醒他的良知。
「工地的農民工,你不弔死他,他也沒多少日子了。」
我話只說到這。
張和大約是真聽進去了,低頭,沉默不語。
……
第一次庭審於8月26日開始。
我請來了張和的同學,少數幾名願意出庭的老師,張和在校期間勤工儉學店裡的老闆,以及工地的部分工友。
我原本想把張和的哥哥請來,但無論如何都聯絡不到他,嘗試過幾次,只好作罷。
我這次的辯護思路是透過張和平日裡的為人,以及張和主觀意願自首的行為,為張和爭取減刑。
公訴人那邊則持有全套證據鏈,他請來了工地專案經理周錢,一些工人,還有被害人孫華的妻子女兒。
本次庭審,檢方公訴人請求法庭對張和判處死刑。
而我則主張十五年有期徒刑。
……
具體的庭審過程比較複雜,我只挑幾點說。
我的主攻點是孫華對張和屢次挑釁,在本案中孫華存在一定過失,加上張和認罪態度良好,希望法院酌情輕判。
這番話則引起了孫華妻子的不滿,她抱著女兒,指著我和張和痛罵。
「我老公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