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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寫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寫怪歌、或我是一個以反市場為樂的怪咖,寫怪歌更不代表志氣高啊!
我寫中國風,不代表我就準備抄襲方文山。因為我就很愛方文山啊!
搖滾的精神絕對不是唱搖滾歌。
而是搖滾激盪這個世界時,所散發出的光芒。
如果搖滾不是這樣——我不搖滾,也沒什麼。
「我說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場妥協了?為什麼又是這種芭樂呢?」
「不知道該不該說……流大,我覺得你的歌越來越商業了。」
「我該嘆氣嗎?現在的流大,已經不是我當年認識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樣吧?
我的心根本就沒有改變過。
我原本以為只要我做自己喜歡的事,就無所謂向不向市場妥協,沒想到自己的內心戲不見得可以被所有人聽見。特別是一些早就準備好討厭我到底的人,最喜歡裝作是我的舊粉絲,大聲嘆氣我已經被商業機制給同化了。
記得有一次,有一個常常在網路上被ptt鄉民幹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團體,在製作新專輯時向我邀歌。
她們找我開會,跟我說她們對專輯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們的初戀,希望我寫歌的時候放進她們的感覺。
怎辦?
寫了的話,鄉民在幹剿她們的時候,肯定也不會放過我。
但我還是寫了。
「為什麼還是寫了?」
有個只幫天王天后寫歌的前輩,笑笑在我臉上吐了一口煙。
「因為如果我不寫,就代表我輸了。」
我避開那股煙,無奈地說:「因為我覺得她們不錯啊,開會也滿有感覺的,如果我顧慮到幫她們寫歌的後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寫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輩頗有深意地說:「流星街,你會這樣想,就已經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我慢慢地整理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也想挑戰看看,也許我的歌可以讓她們有一種新的感覺,也許我的歌夠好聽,她們就會因為唱了它,逆轉那些老愛酸她們的網友的批評吧。」
前輩聳聳肩,不再說什麼。
你沒猜錯,就是那一首我相當滿意的那首《我的口袋,你的回憶》。
結果也沒什麼特別的結果。
那個少女偶像團體的專輯如往常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