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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傷口弄太大,省點麻煩。」
作案要求和作案工具都完成了,他不看血淋淋的最終現場,揚長而去。
他嫌髒。
哦,對,他還暈血。
只有我知道他暈血。
八歲那年,祁方銘意外受傷,是我給他獻的血。
輸血時,小小的他鑽進我小小的懷裡,蒙著頭,捂著臉,哭著說自己怕血,不能看不能看,要願願抱著,願願抱,他才不怕。
我是願願,他是我哭啼啼的小狐狸,乖順又囂張,可愛極了。
現在小狐狸長大了,他對準我脖子咬。
「為什麼?」我死死咬著後槽牙,「祁方銘,你到底為什麼?我做錯了什麼?」
我對著他的背影大喊,吼叫得比那些拳頭如雨落下時更加嘶啞無助。
「因為你醜。」他一字一頓,「醜八怪,真以為我會喜歡你?」
醜?
我醜?
我不信,我是情書收到手軟的級花,是學弟排隊張望的女神。
跨年慶典上,我穿著白色裙子拉小提琴時,豔驚四座,祁方銘的父親說我比天使還要美麗。
這不是理由。
但我來不及想了,他的身影匿於轉角,那群小混混迫不及待獰笑著逼過來,挑開胸針,露出尖利冷冽的光。
我後退,卻無路可退。
粗糲的拇指與食指指腹一把勒住我的下巴,針頭抵在我的臉蛋。
酷刑開始了。
一下,又一下,毫不留情,針尖戳入我眼角的痣,彷彿要到戳爛才能停止。
錐心的痛寒了全身,慘叫聲在街巷裡迴盪著。
他還沒有走遠。
他一定能聽見。
2
我不懂,不懂祁方銘為什麼恨這顆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