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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著眼不見心為淨的道理,能避則避。那段時間裡,嫪毐彷彿成為雍城的無冕之王,很是風光。
今天竟然看到嫪毐被太后宮內的侍衛們送進官府。眾官員們詫異之時,也不禁感嘆老天有眼,終於讓這個混賬落入他們的手中。
按照《秦律》故意殺人者,死刑。
被送進官府後神情癲狂的嫪毐,終於有些清醒了。一聽自己將要被處於死刑,當即大聲反駁道,“惠娘乃我姬妾奴婢,殺之並不觸犯秦律。”
也算嫪毐反應快能想出這個藉口,要知道在這個時代奴僕姬妾皆算個人財產,身為主人將其殺之確實不屬於《秦律》處罰的範圍內。
“這……”負責判刑的官員有些遲疑,扭頭看向一旁陪審的其他官員。
雖然他們大多都對嫪毐有意見,但是此人反駁的話也確實帶有道理,殺死妾奴確實不算在《秦律》處罰之內。
另一位某個陪審的官員聽聞其藉口,立刻厲聲追問,“你說此女乃是汝奴僕姬妾,可有憑證。如無證明汝便犯了欺瞞公堂之罪,罪加一等。”
此話一出,嫪毐臉色一慌,證明他確實沒有。惠娘本為良家,與他在一起乃是勾搭成J,因此並無買賣證明。但是他卻不能這麼說,因為一旦承認他就會立刻被處於斬首之刑。
情急之下,嫪毐當即大喊,“惠娘腹中乃是吾子,此可為憑證。”
這下可好,剛剛追問的官員瞬間跳起來,指著嫪毐罵道,“胡說八道!你於秦王一年入宮,乃為宦官閹人,何來子嗣?”
這下嫪毐徹底失聲,無法辯駁。承認自己是假宦官,便犯欺君,乃死罪。不承認,自己殺人證據確鑿,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