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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的習慣。
而LAMOUR當年在巴黎創立,一開始也是以她的畢業作品做了一套國風主題一舉而紅。
不得不說,她真的很適合。
只是,他不記得這件款式顏色的旗袍曾出現在他家裡過。
她穿好了走過來,輕倚在沙發扶手邊,漫不經心道,“忘了跟你說,我的衣服和東西都拿走了。”
他輕晃酒杯的動作一頓,側眸去看她。
“哦不,我說錯了,是都扔掉了——”
她滿含笑意看他,指尖一挑,指著不遠處垃圾桶裡那件昨夜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旗袍:“這件也扔了,我沒得穿了,所以讓我助理送來了衣服給我。外面雨很大,我讓她等在樓下客廳,你應該不介意吧?”
他始終不說話。
喧囂雨聲之中,只有她低緩清澈的笑聲。如雨滴落在細瓷。意外的悠揚動聽。
“今天以後我不會來了,昨晚玩兒的很開心,我也玩夠了,”她最後放低了聲音,指尖勾住他耳後一縷發打著轉兒,沒什麼情緒地笑了笑,“沈京墨,我們分手了。”
“分手?”
他聽到這裡,輕扯了下唇,看著她笑起來,重複了一遍。
笑聲深沉低啞,透出掩不住的愉悅。似乎,是聽到了一個多麼好笑的笑話。
她輕輕皺了眉。
他放下酒杯起身。
高大的男人能給人足夠的壓迫感,她下意識向後退了一小步,沒躲過,他一手攬過她腰就給她拉了過去。
他輕垂眉眼,只是笑,然後銜起她腰側拉鍊,溫柔緩慢幫她拉起。
而後微微傾身靠近,一雙眼眸幽深不見底,看著她輕笑起來:
“你以為我在跟你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