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官司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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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沈溪並無寫狀紙的經驗,但卻知道行文格式,再加上他熟知明朝典章制度,對於案子的關鍵點非常清楚,狀紙敘述了惠娘母女在丈夫死後的慘狀,表明惠娘為丈夫守節的決心,而重點則落在了陸曦兒這個親生女身上。
一張狀紙對於沈溪來說並不難,等他寫好看過覺得沒有問題後,心境稍微平復了些,但依然不可避免地感到擔心。
在這個封建的時代,打官司不是誰有理就一定贏的,何況這案子也不能說惠娘佔著全部的理,畢竟法律對於祖產的定義非常模糊,全看縣太爺的認知,若是遇到貪官汙吏,再有理也會輸了案子。
不管怎麼說,沈溪還是要把狀紙給惠娘送去,但不能明著送,而是趁著晚上塞進藥鋪後院的門縫裡,這樣會顯得更神秘一些。
第二天早晨,惠娘老早就來小院找周氏說話,原來她看到了塞到門縫裡的狀紙。
“這事兒可真稀奇,是誰知道妹妹有難,特意把狀紙送來?憨娃兒,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沈溪正在往嘴裡扒拉飯粒,聽到周氏的話後連忙搖頭。
周氏看向惠娘,“妹妹,這狀紙可用得上?”
惠娘點頭道:“我看了,狀紙是高人寫的,條理分明,有理有據,而且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寫的,拿到官府應該沒什麼問題。”
周氏欣慰地笑道:“那就好,既然用得上,就別管是誰送來的……或者是老先生昨日見妹妹你有難,挑著需要的時候送上也未可知。”
“等官府受理了案子,咱就跟陸家來人據理力爭……憨娃兒,你看什麼看,吃過飯先早讀,上學也莫遲到了,千萬別考得好就翹了尾巴。”
沈溪點頭應了。
但今天是關乎到惠娘母女命運的一天,他心裡實在放不下,到了學堂,沈溪一直惦記官司的事,放學時早早交了功課,直奔衙門而去。
等沈溪到縣衙時,門口已經聚集了很多人。
有明一代,按規矩每月會有兩天固定時間開堂審案,但寧化縣少有訴訟,就算村民有矛盾爭執,基本都會由本鄉本土的甲長和里長出面調停解決,像惠娘和陸家爭產的案子竟然鬧上官府,十分少見。
案子由縣令韓協親自審問。
百姓喜歡湊熱鬧,衙門外密密麻麻都是人,沈溪是個小孩子,從人縫中鑽進去,恰好是開堂的時候。
寧化是個小縣,衙門佔地面積並不大,在縣衙門口裡面的情形就一目瞭然。只見惠娘跪在懸掛有“明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