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竟然敢偷換孩子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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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信,當他是變相要錢。
林永強對上他爸媽玄幻的眼神,人模狗樣的說道,“沒錯,整天在家閒待著,手上一分錢都沒有,我都這麼大的人了,zong不能整天無所事事,我想找個活幹,過幾天林福都要娶媳婦了。”
林福是今天林金順和李秋梅去幫忙親房家的小夥,比林永強小兩歲。
所以這是見自己堂弟要結婚,受刺激了?
這個刺激受的好!
對於林永強的突然轉變,李秋梅和林金順震驚又感動,兒子長到二十五六歲,終於開竅了,懂事了,知道賺錢養家了。
林金順甚至在心裡開始默唸祖宗保佑!
李秋梅關切的問,“永強,你想去哪裡打工,一起有沒有伴呀?”
林永強眼眸微閃,“有,我有個朋友跟我一起去,我們去省城,那邊有個工地招人。”
“去工地幹活呀,那得多累?”李秋梅有點捨不得兒子。
“沒事,我不怕累,年輕就要多吃苦,媽,你可別慣著我了。”
林永強說的可像人話呢。
林金順特支援他,“對,永強身體強壯,去工地幹活也行,年輕人嘛,出去鍛鍊鍛鍊。”
關鍵他兒子小學文憑,不去工地還能去哪?
林永強瞅著他爸媽似乎很支援他出去打工,他鋪墊的差不多了,便提到了正事,“媽,你給我兩百塊的路費,我明天早上就出發。”
兩百塊……路費?
李秋梅心一沉!
反正有地址,先去那裡看看那個叫唐靜姝的。
如果她真跟他母親李秋梅有聯絡,那他見了她,一提自己的名字,對方絕對認識他。
他可沒忘記,那次在小賣部門口偷聽到他母親打電話的事。
當時,他媽對電話裡的人說,“家裡正在給你哥說物件,需要錢!”
聽那口氣,他媽將家裡的情況,早就事無鉅細的告訴了那個城裡女兒。
只要能搭上城裡的妹妹,他以後可真就飛黃騰達了。
此時。
李秋梅看到兒子回來,不悅的埋怨,“永強,你終於捨得回家了,晚上想吃什麼媽給你做,以後可別出去亂跑了行不行?我給你李嬸說了,讓她給你介紹物件,最近你可消停點,表現好一些知道嗎?”
林永強已經二十五六歲,在農村算是大齡青年了,到現在還沒個物件,李秋梅也是操碎了心。
其實,李秋梅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