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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經》,大概也不過100多雷人點。
“必須得有新作品!”
雷峰摸了摸頭髮。
說起來,此番滬城一行,雖說有些疲憊,卻也算滿載而歸。
做完節目《男神與男神經》後,雷峰並沒立刻離開,而是被OO工作人員請去了辦公大樓。
編輯劉大大喵喵等人,與其簽訂了一份“合同”——
即影片廣告分成。
OO的規定,大約是100萬累積點選,方可申請廣告分成;如今雷峰個人所有的兩版《太木人道》,已超出了這一標準(《哥只是一個傳說》版權在寶豐電視臺),所以雙方協商之下,定下了每10萬點選(uv),300元分成,這樣一個合同。
——日後,雷峰若有“原創”作品,亦可享受此待遇!
不過,由於雷峰還未滿十六週歲,也並無家人陪伴,所以嚴格意義上,其只能簽署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的純獲利益合同。
但任何制度,都存在漏洞。
經過雷峰同意,雙方協議就此定下。相對而言,雷峰的分成待遇,並不算高,但至少作品的所有權還在他手中;並且,雷峰與OO有一條協議,即但凡雷峰原創作品,廣告不得超過15秒!
哪怕再多錢也不行!
這一條規定,是雷峰堅持的。
他雖然缺錢,但對小命看得更重!
15秒,差不多就一個廣告,一般而言,不會影響看者心情;而一旦上百秒廣告,很多人都會因此而不耐。
雷峰需要的是雷人點!
現今國內的網站,會員的數量,大抵是比不過非會員的,雷峰可不想因為廣告,而失去一部分點選......
“有沒有什麼不用花錢的作品呢?”
雷峰撓了撓頭。
沒有經紀人,就沒有節目邀請他,想要再遇到《哥只是一個傳說》、《男神與男神經》這樣的機會,也不知猴年馬月。
“凡事還得靠自己啊。”
雷峰已決定再弄出一個新作品!
由於兩版《太木人道》,廣告分成,都是自今日合同簽好之後,方才計算,所以雷峰所能獲得的收益,並沒有多少,故而雷峰想要構思的作品,必須限制製作經費,最多不能超出一千,否則這裡八個人湊一起,也湊不出來;最好還能形成一個系列,只需首次購買裝置,今後都不用花錢!
“要不花錢的;”
“也要搞笑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