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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放開你,你別動手啊。要是動手傷人了,你這學還上不上了。我們也沒別的意思,討債歸討債,但這事兒不是沒有解決辦法,你勸勸你爸,不都好辦麼。”
傅從夜冷著臉:“我勸不動他。你們想勸就勸,電話也能跟他商量,可三天兩頭到家裡來是什麼意思——我都說了,賠錢我可以想辦法。”
花臂大哥笑了:“你才多大,你能想什麼辦法。再說了,你爸是真的不要臉的,否則他不能賣房子啊?何必在我們這兒當老賴。”
傅從夜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的,緊緊抿著嘴不說話。
旁邊跪在馬路牙子上哆嗦了半天的公文包終於緩過勁兒來,他坐在地上,破口大罵:“把他帶走得了,看他爸會不會為了兒子露臉!再說我他媽要的不是賠錢,你們賠的起這個專案麼!現在都混到幾流了還把自己當大爺,要不是有人拉你爸一把,你覺得你爸能參與進這種級別的專案?!”
花臂大哥想要勸公文包,忽然從別墅二樓飛下一本硬皮的《我與地壇》,彷彿在回應公文包剛剛的嘲諷,書角長眼般砸在了他後腦勺上。
公文包幾乎是從地上彈起來,他疼的一手捂著後腦勺,一手撿起書,看見書皮也噎了噎。
打不到樓上的老子,還能打不到樓下的小子麼,他抬手就要拿那本書朝傅從夜扔去。
突然,路燈微微閃爍,一個身影從兩輛大G之間竄了過來,手裡揮著滑板,朝公文包的後膝蓋拍去!
來人一頭亂糟糟的長髮,穿著過膝蓋的黑色羽絨服,嘴上還叼著根壯膽細煙,站在再次跪倒的公文包身邊,用腳停住了滑走的滑板。
此人撩了下頭髮,露出臉來,手指夾著那剛剛叼在嘴裡的細煙,他們幾個人才看清,哪是什麼煙,是根疑似草莓味棒棒糖。
草莓棒棒糖抬起手來,開口道:“我已經報警了,你們這是尋釁滋事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好幾十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傅從夜的眼鏡掉了,他沒看清這人的五官,只聽出聲音貌似是個……女孩。
她又把棒棒糖塞回了嘴裡,含混道:“你們還毆打未成年人,更是罪加一等!”
花臂大哥也一僵,道:“小同學,我們沒打架。”
但已經來不及了,警車的聲音已經進了小區,從別墅兩側的路靠近過來了。
花臂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