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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應二人在辛亥鼎革以前的經歷雖然沒有交集,卻有許多驚人相似之處。應夔丞是浙江人,絕大部分時間在上海活動,洪述祖是江蘇人,也長期在上海生活。應夔丞曾在安徽擔任緝捕差使,洪述祖則在漢口擔任過警察局長。應夔丞在江蘇、河南兩次被清廷革職,洪述祖則在臺灣和直隸兩次被清廷革職;特別是二人都曾因陳夔龍奏參而革職,應夔丞是在陳任江蘇巡撫時,洪述祖則在陳任直隸總督時。辛亥鼎革時,二人又都參加了推倒清廷的活動。所有這些,都使二人有了不少共同語言。尤其重要的是,二人都自認為有功民國,卻未被授予相匹配的職位,因而心有不滿,這就使他們很容易為牟取私利走到一起。而在性格上,二人也很類似,都是“素不安分”之人。洪述祖“最長於口辯”,“心術險狠,尤有敢作敢為之膽量”,其“才足以濟其奸”,[140]應夔丞則“口才甚辯”,“夙以冒險為天職”,[141]這就使他們容易一拍即合。隨著洪述祖擔任內務部秘書,二人的人生軌跡出現了交集的契機,原因是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深感“南北各省黨會林立,意見分歧,殊難取締”,[142]應夔丞作為長江流域幫會頭目,“屢以共進會名義恫嚇政府”,[143]於地方治安影響甚大,而整治地方治安恰為內務部職責。於是,洪、應二人借政府欲解散共進會之機,逐漸走到一起,併為了各自的私利展開合作。
二人合作首先出於洪述祖之主動。先是,洪述祖在1912年6月擔任內務部秘書後,因招權納賄,擅自“挖補公文”,任用私人,大受同僚攻擊,也引起總長趙秉鈞不滿(詳下文)。恰好其時趙秉鈞正準備整頓偵探局所,計劃於北京設“中央偵探總局”,於各江海要卡、通商碼頭及各邊省分設支局,“於東亞各國著名通商口岸分設偵探”,“以期辦事靈活”。[144]洪述祖遂“請派赴東南,調查水上警察,藉以出京;趙亦冀其離部也,遂漫許之”。[145]趙秉鈞本人後來曾在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中提到此事,有“洪任秘書以來,到部未久,即有各報攻擊,洪擬引退,旋委調查水上警察差”等話。[146]《神州日報》對此亦有記述,謂:
洪到部後,招權納賄,無所不為,其名譽甚劣,同署皆反對之,洪亦不能安於位,遂擬出京一次,暫避風潮,且要求趙總理委一外差,以全面子。時南方正倡辦水上警察,趙總理即派洪赴長江各省調查水上警察,並預先支給兩月薪俸,以為洪之此去,必不再回署也。[147]
調查水上警察是趙秉鈞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