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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後,卻沒有看到應夔丞有迅速來京之意。於是,12月11日,洪述祖改用“川密本”發出如下一電:
文元坊應夔丞:確有委任發,迅即自行來領,何日到京,先覆電。蔭。[184]
所謂“確有委任發”,是指“中央加委”應夔丞職務,確有“委任狀”要發給應夔丞。洪述祖想透過此事,催促應夔丞儘快到京,但實際上此時中央尚未正式討論“加委”應夔丞職務之事。洪述祖此舉實際上是在誆騙應夔丞,其行事作風在此已開始暴露,更在以後屢屢表現出來,這是破解宋案時需要特別注意的。
此時,在共進會內部,對於應夔丞應否北上進京,有不同聲音。杭州支部總務科科長杭辛齋致函應夔丞,提醒其小心上了袁世凱的當,最好不要“輕蹈虎口”。函雲:
長者北上,未知何日首途,第據愚見揣度,似宜稍作迴翔,再定進止。老哀〔袁〕向無信義,甘言更不足恃,相處十年,久悉素行,非有切實後盾,幸勿輕蹈虎口。是所盼禱。[185]
所謂“相處十年,久悉素行”,是指早在光緒二十八年(1902)直隸總督袁世凱開辦北洋官報局時,杭辛齋就被委任提調之職,[186]與袁相處多年,瞭解袁為人“向無信義”,因此要應謹慎行事。
應夔丞遲遲不願北上,很可能是因他內心有所擔憂。但在收到洪述祖12月11日來電後,他最終還是決定北上。行前,應夔丞採取了一系列動作。首先是於12月15日在《申報》刊登啟事,通知“前在南京大本營下關兵站各職員”,務於20日前攜帶委狀至上海文元坊其住宅,“親自開具詳細履歷,以便匯案呈報請獎”。[187]同日,他致函洪述祖,稱浙江多事皆因都督朱瑞解散共進會所致,對其深表不滿,這實際上是為共進會擾亂治安尋找理由。同時,應夔丞又向洪述祖通報,自己將乘12月18日快車北上,“帶團長、師長、連長各一員,小使一人,妾一,書記二”,並請洪約內務部“預派警探三四人來站照料,免生他虞”。[188]12月18日,應夔丞發出“勸諭秘密各黨會訓詞”,並申報中央及江蘇都督程德全。訓詞勸諭黨會中人,民國“成敗興亡,各有責任,不獨個人應遵循於民國法律之中,亦當展轉勸導他人,切不可踰越於民國法律之外,庶幾共和鞏固,一致進行,國富民強,蒸蒸日上”。[189]很明顯,這是應夔丞在北上見袁之前,向政府表示自己的投誠之意。同日,洪述祖向趙秉鈞報告,“應夔丞……明日到津,述自往挈之”,請“派數人為之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