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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通过投票决定;二是总统有解散国会之权。这样的构想可以保证总统享有较大权力。应、洪试图通过操弄宪法起草来尽量制定出一部符合袁世凯心意的宪法,为此,除了要进行舆论宣传外,还必须收买国民党议员支持这一计划,这就是“东电”所谓“文字鼓吹”与“金钱联合”。
具体讲,“文字鼓吹”,就是指通过舆论鼓吹上述宪法起草的两大目标,特别是鼓吹宪法应赋予大总统“解散议会之权”。如前所述,应夔丞在1月30日就写了一份呈文给大总统,名曰《制定宪法之必要》,专门阐述此意,认为:
采取内阁制者,大总统无不有解散议会之权,非为大总统扩充权力,实藉大总统以为监督。大总统监督议会,而议会不敢怠荒,议会监督内阁,而内阁不敢专擅,相维相系,而立法与行政两部,乃并流而进,不致有畸轻畸重之弊,而采用内阁制之精意,乃于是乎得矣。[67]
在呈文后,应夔丞还报告了自己已经采取的“运动”办法,称:“运动起点之办法,已使众议院之中心议员如杭辛斋等,密合各党有起草资格之议员提掖此义,兼侦反对者之意见,设法融化。一面令选举最占优胜之国民党报馆鼓吹斯旨。今将已刊之报先行粘呈备核,可使激动社会一般之心理趋向于一端,然后将预定之手续分道急进,庶得一发而收效也。”[68]该呈文由洪述祖回京后代呈大总统,洪随后在给应函中有“手折递后,甚为欣悦,云足见老弟办事出力”等语,[69]指的就是这件事。可知袁世凯对应、洪正在策划收买国会议员及国民党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是知晓的,并且予以鼓励。
应夔丞所谋划的两方面的“运动”办法,皆以金钱为手段。其中收买众议院议员杭辛斋“密合各党有起草资格之议员”进行鼓吹,可以从应宅所获1913年1月25日应夔丞致杭辛斋的一封信得到佐证。函中写道:
国会事设再无事自扰,只争南北地点,则大局不可救药。自此事发生以来,假款则违反常度,变借债为讨债,蒙事则易和平为威逼,盖外人窥见内状之不稳,有以致之也。□意不问将来总统为员为长,决从革命之根本上解决。解决维何?宪法是也。譬如老板要挡手负责任,又不许挡手用人,即此一条,已属不成为法,余可类推。公选议员,责无旁贷,□今南来,注重在此,虽倾家丧身,必达其目的。望公飞速莅临申。如为年用所羁,□当代筹区区,以济年关之急耳。特再奉达,即颂大安。□□立正。廿五日亥刻。[70](□或□□代“夔”或“夔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