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小明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宋教仁被刺是“二次革命”的導火索之一。傳統的中國近代史書寫,幾乎無一不把袁、趙視為主謀,因此,對於“二次革命”,基本上也都是把它視為一場反對袁世凱獨裁統治與保衛民主共和制度的戰鬥而加以肯定。但近些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研究者對民初歷史投入熱情和關注,特別是對袁、趙是否為宋案主謀提出質疑,相應地對“二次革命”的認識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當中有些看法很流行,但很有必要加以辨析。
首先有一種看法,認為國民黨應該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宋案,不該訴諸武力。如唐德剛認為,宋教仁案“人證、物證均十分完備,在全國人民眾目睽睽之下,如作公開審判,對中國由專制向法制轉型,實在大有裨益。不幸原告、被告兩造,當時皆缺乏法治觀念,思想都甚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槍桿,就使歷史倒退,遺禍無窮了”。[192]袁偉時認為,“宋教仁案是刑事案件”,國民黨“為了一個刑事案件,就可以舉兵推翻合法政府,這是把政治和國家命運當兒戲”。[193]這樣的看法實際上無視乃至歪曲了宋案發生後國民黨為解決雙方矛盾曾在法律上做出巨大努力的基本事實。袁世凱為了應對宋教仁被刺給自己帶來的衝擊,將宋案定性為刑事案件、法律問題,不許國民黨人和輿論將其與政治問題混為一談。而當國民黨人克服內部意見分歧,試圖透過法律途徑搞清宋案真相的時候,卻發現兩名被告遲遲不能到案。原來,唆使殺人犯洪述祖早就被袁世凱故縱到青島德國租界當中去了,而與刺案雖無關係但牽涉宋案其他案情的國務總理趙秉鈞,雖然兩次接到上海地方檢察廳傳票,卻在袁世凱支援下,以種種理由拒不到庭。顯然,並非國民黨不願或沒有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恰恰相反,是袁世凱阻斷了國民黨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希望。其實,章太炎早就清醒地看到了這一點,他說:“中山、克強均主張穩健,以法律解決,我恐怕做不到。試問:殺人正犯能到法庭受審判乎?若其不能,此案即非僅法律所能解決。”[194]這種情況出現,當然是因為對雙方而言,宋案根本就不是單純的刑事案件或法律問題,否則也就不會導致後來“二次革命”的發生了。
又有一種看法,認為國民黨發起“二次革命”的理由並不充分,甚至認為“師出無名”。如楊天宏指出,“在沒有找到袁世凱就是宋案‘主謀’的直接證據、袁‘帝制自為’的陰謀尚未充分暴露且自身力量不足以推倒袁氏的情況下”,孫中山“貿然發動‘二次革命’,無疑是其政治寫作中的一大敗筆”。[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