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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之意。这样,他就不但独自代政府承担了构陷“孙黄宋”的责任,而且将杀宋之事概行否认。这样一来,“江电”也就成了袁、赵为自己辩护的有力依据。于是,我们又看到,总统府幕僚蔡廷幹,很快便将洪述祖5月3日“电报英译本”交给莫理循,并要莫理循“提供一份各国知名人士、协会、学院和商会的名单”;而莫理循则答应“设法交给新闻记者”,并建议“散发这种文件,最好通过驻外各使馆”。[172]洪述祖“江电”竟然如此合乎袁之需要,若非私下有过交易,如何能够做到?而将电稿翻译成英文广泛散发,看起来不过是计划中的一步而已。洪述祖后来在京师高等审判厅接受讯问时称:“查我所供称关于‘江电’上之陈述,原为保护中央政府名誉起见,所以才不顾自蹈法网,俯认无疑。但我所认的并非杀人事情,且该‘江电’亦无杀人字样。”[173]一个可以为了一己私利谋财害命之人,竟然可以高尚到“为保护中央政府名誉起见”,牺牲自己,“自蹈法网,俯认无疑”,这不正透露出他和中央之间有过交易吗?其实,对于此中秘密,当时就有电披露云:“洪犯述祖于江日(三日)通电中央及各省,力辩宋案与袁世凯、赵秉钧无涉。兹探得秘密消息,此事实由袁世凯密电青岛徐世昌,令以重金赂洪犯,使发此通电,将罪案一身担任,袁一方面并运动德人为洪护符,如是则洪虽自认罪犯,仍得逍遥法外。”[174]此说真伪难断,但确有蛛丝马迹可寻。《神州日报》4月14日曾刊登13日“北京专电”云:“政府以德国胶督仍不解交洪犯,今日特增派徐世昌赴青岛与德交涉。”洪发“江电”时,徐世昌的确在青岛,并且曾在4月24日与胶督麦维德会谈。[175]而对言、程青岛之行,如前所述,《民权报》也曾刊登“北京来电”揭露二人“表面上为办理引渡洪述祖交涉,而实则多方运动,冀勿将洪贼交案审办。”[176]
另外也须注意,引渡洪述祖乃中、德两国之事,德国政府对于袁世凯和宋案的态度至关重要。德方以尚未承认中华民国、两国尚未签署引渡条约为由拒绝引渡,但这不过是托词而已。真正的原因乃在于“德国政府认为,无论从某种程度考虑,袁世凯总应列为当前中国之头号人物,以其合法就任总统做为中国正常政府之确立而予以承认,可能有助于该政府恢复正常秩序”,因此“准备在袁世凯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总统时,即刻承认中国新政府,因为袁氏将能提供维持其国内安宁、秩序之必要保证”,故而“不必过问袁氏本人是否与宋案有关”。[177]换言之,